Buddhist Affinities over a Century 11 - Practicing the Buddha’s Way 1 《百年佛緣11-行佛篇1》
How I Managed Fo Guang Shan 我怎樣管理佛光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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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怎樣管理佛光山常有人讚歎佛光山的管理有序,是一個無諍的團體,就問我:「你是怎麼樣管理的」一時之間,叫我還真難以回答。因為「法無定法」,管理哪裡有一定的成規呢?假如要說有根據的話,那就是佛教的戒律了。但是佛教的戒律,又由於地理、時代、氣候、習俗等等不同,也不能一以概之。若說要用清規,也由於人員的不同、事業的不同,各種性格,為了適應種種差異,需要有所變化。
因此,「管理」沒有辦法用一個法就可以來總括說明,全在於一種「存好念」、「與人為善」、「從善如流」,一切為人去設想。
就好像政治,它是為民服務的,不是用權力來壓制的;如果是服務的政治,一定是皆大歡喜;反之,壓制的政治,必定也招致反抗。所以我常說,我的管理學完全是順乎自然吧!因為我總想,天有天的性格,地有地的性格,人有人的性格,物有物的性格,你能順應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並且活用,那就會皆大歡喜了。
台灣大學曾有人發起要我去講授「管理學」,很慚愧,你要我講說,我還真不知道從何講起,因為我平常待人處世,大概只有一個「誠」、一個「理」,講究信用、講究尊重,若要講學術理論,我就不知道如何講了。
一般講管理,大概不離管財、管事、管人;其實,人在世間上不是一定為金錢來服務的,錢再多也不能滿足人的欲望,我想,給人尊重、給人方便、給人歡喜,那是最容易讓人滿足的了。所以我跟人相處不容易起紛爭,主要是因為我總是因人、因事、因種種的不同,而給他適當合理的交代就好了。
說到「管理」,我的管理就是「不管理」。這句話聽起來好像不太合理,不管理的社會團體,不是更混亂嗎?其實不然也。道家講「無為而治」,佛教講「自我覺悟」,每一個人能夠自我覺悟,就是自己管理自己,每一個人都是管理師,何必要什麼「管理學」呢?
現在的時代,管理學非常普遍,有學校管理、醫院管理、工廠管理、財務管理、人事管理……到處都是管理學。管理學的類別很多,其實真正的管理,就是「不管理」。因為有的人越管理越亂,不管而管,才是高招;再者,管理的人固然要高竿,被管理的人也不能太自我,被管理的人要靈巧、要有自覺,這樣就好管理了。如果一個再好的領袖,遇到愚鈍者,他也會束手無策,或者優秀幹部,遇到不好的主管,他也難以發揮才能,這對雙方而言都很麻煩。所以,管理不是個人的事情,是需要團隊一起成就的。
好比有一次我在美國西來寺,有一個徒眾反應不過來,我問他:「你學什麼的?」他說:「我是學管理的。」我就想到,管理財務容易,因為金錢不講話;管理事務也容易,因為事也不講話;管理人這就很麻煩了,因為人有意見,有看法。但事實上,管人也還容易,真正難管的是管「心」。所以我常說,管理的最高境界是「心」的管理。
說到管理,無論是金錢的管理、人事的管理、物品的管理,要想到管理,一定要了解到「因果」,所謂「因地不正,果招迂曲」,如果你一開始沒有把方法、制度訂好,當然問題就會不斷的發生;假如事先訂定的法制,都能夠適合大家的需要,後面的情況就自然簡單無事了。
金錢的問題,在佛教裡,連沙彌都要受持「不捉持金銀寶物」,這在過去社會的僧團,沒有銀行存款儲蓄的問題,當然可以做得到。但是,現在時代不同了,需要有合理的經濟,才能有合理的生活。我自己出身貧苦,養成不要錢的習慣,但也有人窮苦多了,需求多了,就養成了貪婪的習性。所幸,我因為「空無」已經成為生活的重心,所以在金錢上,我也以「空無」來對付。
但是,個人可以空無,建寺安僧就不是空無能解決,必須要有一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。而我的財務制度就是:「有權力的人不可以管理金錢;管理金錢的人不可以擁有權力。」也就是說,有權的人用錢,要用得有理;管錢的人沒有權,管理也要管得有分寸。
佛光山早期的一級主管,他們參與建寺開山,有人負責建築,有人負責教育,有人負責文化,有人負責生活,他們都握有很大的權力,但是他們不能涉及到金錢的存取。金錢都由小職事擔任管理,而這個負責管理金錢的人,受有權力者的節制,使用的時候,有權的人不能隨便動用金錢,一樣要經過層層的溝通,才能動用大筆的金錢。
初期,我對教團的錢財是怎麼管理的呢?曾經我把錢放在屏風後面,集合徒眾,對他們說:「你們要多少錢,就到屏風後面拿。你拿一塊錢,我不會說你拿得少;你拿一萬塊,我也不會說你多拿了。錢,是給你們用的,你覺得自己需要用多少錢,可以到屏風後面去自由拿。」所謂「各取所需」,就是用錢之道。
其實,徒眾們都知道常住的財務是很艱難的,所有的物資都是來自十方,也用之於十方,特別是開山四十多年來,一直到現在,常住一再的建設、工程,可以說,天天都在張羅款項,常住大眾誰敢浪費金錢呢?
我主要的意思,不是要讓大家不買、不用,但是在常住裡,已供應我們有吃、有穿、有日常用品,也有醫療制度,金錢對我們來說還有什麼用處呢?所以我記得,從五十年前一百多位徒眾,到三十年前一千多個徒眾,循序走到最後,放在那裡的十萬塊錢,都沒有減少多少。
所以在佛光山,不當的使用金錢、或貪污……,一概沒有這種事情發生。這都是因為小職事把關,有權的長老使用金錢的時候,他們也會向常住依法申請處理,財務清清楚楚,才能讓有權力的人不隨便使用金錢,大家才能相安無事。因此山上的職事,從當初的心平、慈莊、慈惠、慈容等,他們沒有跑過銀行,也沒有記過帳目,大家都只是想到常住沒有錢,必須克勤克儉,佛光山才能有未來。
關於財務的運用,我是覺得國家應該要富有,我們團體應該要貧窮,特別是寺院道場。所以我的信念是要「讓佛光山窮苦」,窮苦才能生存長久。
因為金錢可以成事,也可以壞事,如果錢多了,會生事端,就會產生不肖的子孫,好比很多的有錢人家子弟,就是因為錢財太多,沒有好的結局,這就是我主張佛光山要窮的原因。沒有錢、貧窮,佛光山之所以無諍,這就是最重要的理由。所以數十年來,都沒有人敢在佛光山說要當家管錢。但假如有存款了,也要周告大家,讓大家知道應該要如何運用,必須集合眾議,才能動用大額的公款。
不過,「不要錢」不是很圓滿的觀念,要知道即使有錢也是大眾的,不是自己的。所以,有時錢來了,你也不能隨便就把它花費了。
因此,我想到一些花錢的事業,那就是辦大學、辦電視台、辦報紙等文教事業。這些都是無底深坑的事業,無論貼下去多少錢都不夠用,所以佛光山永遠都要為了要辦這些文教事業,同時又要辦救濟、辦施診醫療、辦養老育幼等等而努力,因此,佛光山幾十年來一直鬧窮。
但是,沒有關係,窮才會奮發、窮才有力量、窮才肯上進。如果你貧窮,又不奮力上進,大學就沒有了,電視台就沒有了,報紙就沒有了,一切都沒有了,你還能生存嗎?所以佛光子弟都知道自己的任務,任重道遠,大家都得努力撙節開支、開源節流、大公無私,一切以社會服務為主。
貧窮還有一個好處,有的人一有了錢,修道就會出問題。例如:你稍微管理他嚴格一點,他就生氣,一生氣就走了,或者賭氣說:「我有錢,我自己到別處去建寺廟。」或者說:「我可以買飛機票到國外去旅行,我不要受你管理。」這樣就不能安住守道,這個人就會因為有錢而失敗。相反的,假如他貧窮、沒有錢,無處可去,可能他忍耐一下,過了明天,事情又有不一樣的情況了。
所以,有錢會作怪,必須要有大道德、大智慧、大慈悲、大包容、大根器的人,才有資格擁有金錢。如果金錢用之於公家,用之於大眾,大都平安無事;假如用於自己,有了錢,會使人自私好吃,有了錢,會使人懶惰玩樂,一個好吃、自私、玩樂、懶惰的人,你說,他還會成器嗎?貧窮、淡泊是美好的生活,尤其一個修道的人不可以有錢,這是不變的原則。因此,佛陀一直警告我們要「少欲知足」,就是這樣的道理。
金錢不要是可以的,但是你要有道德、你要有學問、你要有能力、你要有智慧、你要有慈悲,因為那許多都可以化為金錢。就等於世間上的人,有的人只喜歡向錢看,其實比金錢重要的更多。例如健康,你有錢不健康,有什麼用呢例?如歡喜,你有錢不歡喜,有什麼用呢?例如平安,你有錢不平安有什麼趣味呢?
所以,健康、歡喜、平安、幸福比金錢重要。你不可能用金錢來換取自己的健康、歡喜、平安、幸福。金錢多了,不見得幸福歡喜,要從平淡的生活裡,找到幸福歡喜。就是有了錢,這也不會妨礙我們人生的觀念,不依金錢作威作福,不依金錢恃財傲物。
二○一二年十二月二日,世界佛教青年會一群比丘在佛光山傳燈樓問我:「你怎麼替佛教擁有這麼許多廣大的事業?」我說:「那許多事業都是大家的,我自己本身只擁有一個﹃空無﹄。」這是他們不容易了解的。
假如我個人有貪圖的心,或者覺得這是我自己的錢財,我就會存到銀行,我就會去買股票,我就會去放高利貸生利息……經營種種與錢財有關的事。
但是我知道,這些財富都不是我的,是十方來的,我應該用之於十方。因此,我是在「空無」的真理中,發展空無的事業,所以才能越來越大。
儘管如此,這些是不容易為外人所知的。幾十年來,我沒有一張辦公桌,我沒有保險櫃,我沒有存款,我沒用過鎖匙,我也沒有開過支票,我沒有看過股票,即使我有權力,我也有執行力,但我不能接觸金錢。
儘管我本身實踐「空無」的理想,但事實上,我的收入還算是相當。例如:我的「一筆字」,相傳在大陸慈善義賣上,有人用幾百萬元人民幣標走;我在大陸出版的書籍,入選中國作家版稅富豪排行榜名單內。但實際上,我都沒有拿過一塊錢。出版書的版稅收入通知單,還沒有寄給我,我就已經把它拿去建大覺寺、建鑒真圖書館了。
此外,我也經常跟其他人結緣。早期我在美國洛杉磯,就經常資助許多在美國留學生,有的信徒知道了,心裡感動,怕我沒有錢,塞一包錢給我,甚至警告我說:「你不可以給佛光山,這是給你自己用的。」我的信徒他們怕我沒有錢,不怕我有錢,其原因就是我不要錢。
但我自己要什麼錢?我又不養家活口,也沒有什麼嗜好,對於這樣熱心的人,我不得辦法拒絕的時候,只有說:「我替你做公益基金。」公益基金的存款就是這樣越來越多了。因此,我創辦「真善美新聞傳播貢獻獎」、「三好實踐校園獎」、「全球華文文學獎」、「教育獎」,希望讓這些錢財「十方來十方去,共成十方事」。
最近,我還想再辦一個「君子獎」,因為現在的社會,好人不容易出頭;過去滿社會都可以說是君子,甚至滿街都是聖人;現在,我們不知道好人在哪裡?我們不能讓社會風氣頹靡下去,必須讓好人出頭,讓對社會有所貢獻,對下一代有典範、善良的、慈悲的、友愛的影響力等具有君子風範的人被看見、被重視。
在我認為,金錢不可以拿去造罪業,要把它用在有功德的地方。這是信徒辛苦賺的錢,他們到佛教裡來做功德,我們做僧侶的人,有了點滴善款,為什麼不可以歸公呢?
當然,講到金錢,也不是空談理想,一味的「不要」,或主張「空無」,但事實上,徒眾們他們要穿衣、要零用、要看病,偶爾也要回家探親等等,他們還是需要一些金錢才能生活。所以,很早以前,我就規定常住每個月要發給徒眾單銀,發給大家衣單,各種日用品,讓他不至於掛念生活上的缺乏、困難,而能可以安心修道。甚至於我們也鼓勵徒眾一年回家探親一次,禮品都替他準備好,他就不必去掛念。古人有謂:「倉廩足,而知禮節;衣食足,而知榮辱。」我也是讓徒眾先解決生活上的顧慮,爾後,他就能全心全力為大眾服務了。
另外,我也替佛光山人眾和佛光會的人事關係,訂定一些共同遵循的規矩。例如:我規定彼此不可以共金錢來往。因為好朋友常常都是為了金錢而有紛爭,為了金錢而有意見。又例如:在佛光山可以接受信徒的捐獻油香,但佛光會只可以收取會員固定的會費,不可以自由捐獻募款化緣。
在佛門,我們講究因果觀念,每一個僧侶,他都懂得金錢與因果的關係,所以佛光山真正的帳簿,就掛在牆壁上,捐款芳名都可以讓人看得到,讓人了解。
這以上所說,就是我對財務管理的觀念。
再來談談我對人事安排的一些想法意見。
說到人事的管理,在佛教裡,為人所詬病的就是,有人出家已經六十年了,他稱作「法師」,如果你今天出家,明天也是有人叫你「法師」,這六十年和一日,怎麼能叫做平等呢?
它必定是平等中有差別,差別中有公道,這才是真平等。所以,凡在佛光山出家者,我們就以他們的學業、道業、事業,來分別制訂序級,而不是以年資為唯一的標準。
序級有:清淨士、學士、修士、開士、大師等五級。如果你是初入道的,就是清淨士一級;如果已完成大學學業,可以是學士一級,如果是碩士、博士畢業,具有專才,視其能量、發心,也可以升至學士二級。原則上清淨士有六級,清淨士之後,受了戒,就可以進入學士了。
學士是每兩年升一級,共有六級;接下來是修士,每四年一審,共三級;修士之後到開士,開士則五年一審,有五級。如果二十歲出家入道,經過四十五年,到六十五歲左右,五堂功課正常,對於學業、事業、道業精進,對常住、對佛教有貢獻,那麼就可以升到「大師」了。
我在佛光山被推為大師,也是經過這些歲月才慢慢成長的。我出家已經七十四年,今年八十六歲,在我五十八歲於佛光山傳法退位的時候,佛光山的徒眾就議論應該給我一個封號,以區別稱謂。因為我的學業、道業、事業,都合乎他們評論的標準,大家就稱我為「大師」。所以,人事的立足點是平等的,可是發展了以後,如「三鳥飛空」,又如「三獸渡河」,大家就各有不一樣的情況了。
佛光山的事業,需要什麼樣級等的人去擔任,都有一個標準,所以設立「宗務委員會」,有各種人事的評鑑;至於人事的升遷,通道也很多,如宗委會、長老、各住持主管、傳燈會等,都可以幫助你。因為人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還有什麼可以爭論的呢?大家都是在人生的馬拉松旅途上長跑,看誰有耐力、看誰有恆心、看誰有毅力,人人都有佛性,但是真正到「三覺圓,萬德具」也不是人人都能到達的!
過去有人說「寧帶一團兵,不領一堂僧」,其實不盡然也。因為佛陀當初制定「六和僧團」有六個方法,即:一、身和同住:是團隊的和諧;二、口和無諍:是語言的讚歎;三、意和同悅:是心意的歡喜;四、戒和同修:是法制的平等;五、見和同解:指思想的統一;六、利和同均:是財務的平均。
為了讓「六和」更生活化,所以我又再倡導人世間的「三好」。三好是指:身要做好事,口要說好話,心要存好念。此外,我也提倡「四給」: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。尤其我倡導「五和」,即自心和悅、家庭和順、人我和敬、社會和諧、世界和平。因為我對於人事最重視的,就是大家不要對立。集體創作,集體成事,有分工,也要有合作,有合作,也要分工;人事是不可以對立,有上下的程序,大家要互助、互諒、互信、互解,才能集體創作。
在過去叢林的清規裡,凡是舉拳相打、破口相罵,就要開除;或者犯了殺、盜、淫、妄等根本大戒,就要開除遷單。但是現在的佛光山,我還沒有看到犯根本大戒,也沒有聽過誰有舉拳相打,破口相罵的情況。所以幾十年來,佛光山的人事管理,基本上是建立榮譽制度。大概約每半個月,或是一段時期,就會集合一次,大家話說自己,有過自己舉發,不要別人來說,一般人也都懂得自己懺悔改過。
我回想起來,過去在大陸叢林裡,有一些沙彌犯了過,就罰他拜佛、罰跪香,但我覺得奇怪的是,拜佛、跪香是一種榮譽,是一件好事,怎麼可以拿來作為處罰的工具呢?
所以後來佛光山的沙彌們,有了過失的時候,我就「罰睡覺」,不准他們拜佛、不准誦經。因為他是有罪之人,讓他睡在床上聽著別人誦經唱誦,他的內心會波動,會感到慚愧不已,他就會自覺應該要改過。
我是提倡自覺教育的人,凡事不要人家來指責、來教訓,我們自己就先要有自覺,有了「自覺」,才能「覺他」,將來才能「覺滿」,才能與佛道相應。
佛光山也訂有自己的清規,如:
「不違期剃染、不夜宿俗家、不共財往來、不染污僧倫、不私收徒眾、不私蓄金錢、不私建道場、不私交信者、不私自募緣、不私自請託、不私置產業、不私造飲食等等。」
我們也自訂有佛光人的性格:
「佛教第一,自己第二;常住第一,自己第二;大眾第一,自己第二;事業第一,自己第二。」
佛光山與其他教界最大不同的地方,是我們建立比丘與比丘尼平等的地位,我們建立僧眾與信眾有平等的待遇,我們成立七眾共有的道場和教團。
在佛光山裡,你不知道某人的身分,你問他住在哪裡,就可以了解他的情況。他說他住在東山,就知道這是屬於男眾僧部;她說她住在西山,就知道這是女眾僧部;她說她住在大慈庵,就知道這是出家三十年以上;她說她住在慧慈樓,就知道這是出家二十年以內的;她說她住在妙慧樓,這是小姐、職員住的地方;住在師姑樓,就知道是師姑;住在三好樓,就知道是義工;住在朝山會館、麻竹園,就知道是香客信眾;住在佛光精舍,就知道是養老退休的;在育幼院,就是我們的小朋友。所以在佛光山每個人各有所用,各有所需,各安其所。
我與佛光山的人眾交流,如果是屬於行政方面的職事,我大部分都是開會講話,給予原則指導;對於行單的大眾,我常常親自到現場,看看他們,跟他們講幾句話、見個面。假如信徒送給我吃的東西,聚集到一個程度,我就分給大眾。真正實行佛陀的「利和同均」制度。
在我們佛光山,凡是做住持大和尚的人,一定要領眾熏修,清晨上殿、過堂,五堂功課跟大眾一樣不可缺少。都監院是掌管寺務,供應大眾生活所需,不能有所差錯。在僧團裡,我們和世間的人一樣,到了過年也有圍爐團聚;過年以後,感謝大家的辛苦,我也會舉行普茶(茶敘),讓大家來交流聯誼。
我在佛光山也開辦好幾處滴水坊,如傳燈樓滴水坊、香光亭滴水坊、美術館滴水坊、樟樹林滴水坊。有時候徒眾誤餐,也要讓他有個去處;有時候家人、客人來了,也讓他有接待的地方。人總有朋友、親人,你替他安排好,師兄弟之間,也可以相互交流,讓他覺得身為佛光山的子弟,有很大的空間,他就會安心辦道。
此外,有著作的人,我有出版社替他出版;寫文章的人,我有報紙、學報替他刊載。傳燈會和美術館還為徒眾的特殊才藝,舉辦「海會雲來集──佛光山僧眾才藝聯合展」,優異者,我發給他們獎金給予鼓勵。
有一項是我尤其重視的,假如你早課沒有來得及參加,我可以不跟你計較,但是不吃早餐,我是非常不能原諒的。因為吃了早餐,今天一天的工作、修道才有了開始。這一切都是人性的管理,人性的生活。
山上有寺務監院,除了寺務行政管理外,還有管食品、管用物等等。管理倉庫的人,經常要向大眾報告倉庫裡的東西,或者在每半個月出刊《佛光通訊》通告。這當中,有一個專欄叫「倉庫在說話」,舉凡常住有什麼東西,都可以在這個專欄內告知大眾,讓有需要的人,可以到寺務監院申請。
寺務監院裡,大家的衣單襪鞋等儲備充分,臨時有一百人或兩百人要出家,都能隨時供應,因為寺務監院都有各種生活必需品儲備,有專責的人員管理,無有匱乏。
平時,常住每年發給大眾褂褲一套,每兩年長衫一件,鞋襪一年兩雙。現在物質充裕,所以大家也不感覺到缺乏的痛苦;不像過去的叢林清眾,總是窮困短缺的。現在本山的清眾,雖是初出家的人,穿起衣服來也都整整齊齊、堂堂正正的,出家眾走在人前,行住坐臥,都能威儀具足。
山上的米糧、蔬菜來源,也都與商家訂下一定的契約,每週多少米麵、菜量、油鹽,都按時供應。因為本山一切都有儲存,所以徒眾不必、也不需要用錢,不需要上街購買,真是像西方極樂世界一樣,心想事成、隨意所需、隨行所有。
儘管生活不需要徒眾掛念,但是佛光山所有的徒眾還是養成淡泊節儉的習慣,所以一件衣服,一穿就是幾年,一雙鞋襪,一穿就是多時;我也從來沒跟大家宣導要節省,因為徒眾已經做到了,何必要再加以畫蛇添足的嘮叨呢?
一般人認為我做事,說得好聽,是很有魄力,說得不好聽,就是很膽大。實際上,我無論做什麼事情,主要是要思前顧後,要腳踏實地,要有必成的把握;凡是對人沒有害處,對大眾有利益,要能不得罪人,要能擁護大眾的,我才會決定做這件事情。
但世間不是全面的,任何好事,總難免有一部分是有異議的,有的時候,這一點就不去計較了。因為世界上總有人有不同的意見,所以說民主時代,求其多數就好了。
例如:我辦大學,很多人跟我說,這個時代少子化,不適合辦大學了;但是我覺得,教育沒有什麼時候是不適合的,只要是人,永遠都要受教育,我也就不去計較是不是時候了。
又好比辦報紙,多少的專家警告我,這時候平面媒體紛紛收場了,你怎麼又飛蛾撲火、自取滅亡?但我覺得,佛教需要一份報紙來傳播,社會需要一個健康的言論,家裡需要一份老少都能接受的報紙。這一份報紙能走進家庭,讓家裡的老少都能共同閱讀而不會感到臉紅。因此,我也就不去思考其他的得失,毅然的就去辦報了。
現在《人間福報》、人間衛視雖然是經營困難一點,但是一路到現在,也是十幾年的歷史了,也沒有差其他報社慢一時一分出刊。辦大學,也沒有說減少學生,年年只有增加。可見,做一切事情,只要大眾需要、社會需要,不是只為自己,就能生存的下去。
我個人一直主張,佛教要可以給人家吃得起,像佛陀在世的時候,有所謂「普同供養」的制度。但你也必須要有學有德,才能獲得別人的供養。假如你懶惰自私,是不會有人來跟你打交道的。
特別是我們出家人,要吃萬家的飯,不可以吃一家的飯。現在,有的佛教徒覺得自己個人有了某某人的護法供養、某某人的支持,他就心滿意足,不肯把佛法再去擴大,再去弘揚,實在很可惜。你縱然有你個人的才華,也不能給少數的人供養把你買斷,這就沒意義了。
因此,我們擁有的一切能量,都要把它用到極致,儘管自己本身笨拙,但是佛法給予我們的受用,給予我們的因緣機會,我們應該把它點亮發光,普照世界,毫不吝嗇,讓佛光普照。
我無論做什麼事情,其實都很歡喜和人合作,但也有一些人都很畏懼我,認為我很霸道,或是怕我吃掉他們。其實沒有,到了我這種年齡,審查走過的歷史,我吃過什麼人?我擠退過什麼人?我欠過什麼人?我有愧於什麼人?大家都可以對我做一些嚴厲的批評。
一直以來,我都只是想把自己融入到眾中,讓大家皆大歡喜。如佛陀所說:「我是眾中的一個。」把自己這一粒沙石,融入澆灌的水泥中,它才能鑄造房屋,才能成為有力量的混凝土,才有堅定的力量。
所以,佛教不重視個人,重視大眾。你說一根手指頭,再怎麼樣有力量,也都不敵五根手指頭合起來的拳頭。同樣的,個人再如何有才華,也總不及三個臭皮匠,如古人所說:「愚者千慮,總有一得。」
我很喜歡「集體創作」,所謂「集體創作」,我們並不是要大家去干涉工作的目標,而是大家只講貢獻,目標應由大家共同決定,不要先存有主觀意識。
許多人認為的團結,他只想要人家來跟我們團結,沒有想到我們去和人家團結。我個人喜歡和人團結,但是有時候人家不要我們,是怕我們。這也可能是我們自己的缺失,或者是他自己的膽怯,不夠公義,不敢訴諸於大眾。
我對於山上這麼多的單位,大家做得很有精神,感到很欣慰。佛光山全球各單位,可以說數百個以上,這麼多的單位,每一個單位都有主管,每一個主管我都必須授權,讓他可以放手去發揮,不讓他感到縛手縛腳,所謂「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」,因為我信任他。
像曾擔任教育部部長的楊朝祥先生,他肯到我的佛光大學來做校長;林聰明先生,教育部政務次長肯到我南華大學來做校長,高雄中山大學的吳欽杉教授,他辭去副校長的職務,到我們美國西來大學擔任校長,我都心存感謝,充分授權。
在緊鄰佛光山的義守大學校長傅勝利教授,他是耶穌教徒,有感於我對教育的行事作風,在他公務之閒,經常來佛光山,問我有什麼事要他幫忙服務的,自願要做我們的義工;最近數度到澳洲南天大學指導,貢獻意見。這許多人士,他們都是有情有義的人,不是為了利益,不是為了金錢的關係而來。
我一向是尊重人才、授權人才、利用人才,讓人才有所發展。一位年輕的比丘尼覺念法師,我把「人間衛視」通通付託給她,她一做十多年,到今日,能用極少的經費,在許多大電視台中拚搏,著實不容易。《人間福報》剛創辦的時候,許多都是我們一群沒有經驗的年輕法師,一參與到現在就是十幾年。目前,雖然已經架構成功,但也要更加發揮影響力,所以我特地邀約《傳燈》的作者符芝瑛女士回來擔任社長,現在的《人間福報》日見進步,發行量也續有增加。
我和信徒是「不共金錢來往」,對佛教,我自認我也是信徒,我有錢,也是捐給常住,我沒有錢,就自己暫時不用,絕不會向信徒借錢,信徒也不會擔心我向他開口。許多信眾,他捐了錢,也不會為了要名、要求感謝,這就是無相功德。真正的說來,佛光山的信徒,像「千家寺院、百萬人士」建的佛陀紀念館,不就是奉行佛法講的「無相布施」嗎?
關於人世間,我主張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要對立。有一次有一個徒弟問我一生有什麼所長?我就告訴他:「與人為善,從善如流。」我也敢說,我做什麼事情都是考慮別人的利益,不完全為自己的立場著想。我不跟人對立,我也善於化除對立的糾紛,因為我主張人間應該要「皆大歡喜」。所以,像現在兩岸談判,我的意思是:大家都不要有法執、我執,能夠「皆大歡喜」不是很好嗎?
另外,我也不輕易動用義工,我也不敢輕易的勞動別人為我服務。我認為人與人之間,不是說一定要用金錢物品去交換往來,我想「情義」才是最重要的。
但是,光是情義也不足,因為「皇帝不差餓兵」,凡是年輕的人,或者是一些沒有事業的人,他來為常住服務,我們也必須要替他想一想,肚皮應該要吃飽,他才有力量奉獻。
我在佛光山跟徒眾相處,我主張「訂法要嚴,執法要寬」,我覺得不是處處都用權力、都用理由、都用法令,來置人於無退步之地。我總想,多留一點空間給他,很多事情不說破,反而會更有效果。
至於做事情,有的事情,我要求很快要完成,有的事情,我要慢慢做。因為急不得的事情,需要精雕細琢,如:編藏,草率不得,一做三十多年。快的事情,如打掃整理,我一夜之間就要把它完成。
在動物界中,螞蟻的團隊管理很成功,主要是牠有領袖蟻王;蜜蜂也很會管理,因為蜜蜂群裡有蜂王。因此,人類的管理,也是要有領袖,如果領袖不行的話,這一個團體就會很糟糕。
佛光山以人間佛教的信念來凝聚眾人的共識,因此,僧團的成長,是每一個人的發心,慈悲奉獻自己心力,集體創作而成。我們「非佛不作,唯法所依」,所以所有的成就,都不是任何一個人的力量能單獨完成。我們以人間佛教的信念,「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」,就是利益眾生,歡喜無悔,所以不管再怎麼辛苦都心甘情願。在我七十四年的出家生活中,我確實受過十年嚴苛的管理人生。但是從嚴苛的管理當中,我學會了「不管而管」、「自悟自覺」教育的管理。所以我這一生,可以說,我用寬厚、平等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面對人事物,我想,那就是最好的管理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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