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 Guang Buddhist Textbooks 《佛光教科書》
Volume 10: Religion Overview - Class 18: Witchcraft and Spiritual Mediums 第十冊 宗教概說 第十八課 巫術與靈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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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冊 宗教概說 第十八課 巫術與靈媒「巫術」在人類歷史上,在不同的時間、空間下,廣泛地存在於世界各民族中。尤其在原始社會,民智未開,人們對生存的自然環境的畏懼與對未來世界等無法了解,「巫術」成為人類早期認識世界的一種方法及尋求祝福和庇佑的寄託對象。在古代進行巫術者,男性稱為覡,女性稱為巫*1,都是能和神、鬼溝通的人,一般名之為靈媒。巫的種類依其功能,可分為靈媒、巫醫、驅魔者、占夢者、求與者等,他們具有神奇的力量,可以幫助人與另一個世界的神靈溝通。靈媒是人神交流的媒介,也是神的代表。靈媒又稱巫、祝,祝是國家僱用的祭司,專司主持祭禮,亦稱太祝、太巫、太卜。巫則來自社會各階層,是由神所選定的。古代的中國王權與巫術密不可分,君王自稱為天子,並以王權神授,表示能傳達神的旨意。如商湯為求雨自焚。可見君王既是祝,也扮演巫的角色。到了漢朝,巫人不僅對民間社會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力,並將漢代人的生活和思想結和成一體,形成普遍廣泛的社會風俗。巫人以他們所擁有的司祭、治病、解厄、預言等神異功能,活躍於社會上,而且以供物、賦歛、幻術、醫藥等方法獲取財富。
此外,先秦時代巫的職能,凡有祭祀、祈雨、卜筮、醫病、解夢及除災邪等,都說明巫的社會地位,巫也因為其職事內容與人類「祈福避禍」的需求相應,故人們信任巫術的效能,故巫者在平時即為一般民眾所依賴或怖畏,而於發生重大災禍時,更有任由巫者牽制約束者。
巫術的行使通常採取歌舞形式。歌,即通鬼接神的咒語;舞,則是降神儀式。從事巫術者,各民族有不同的稱呼,如:僳族*2稱「尼帕」、「必帕」;怒族*3稱「尼媽」、「達施」;景頗族*4稱「董薩」;獨龍族*5稱「隆木沙」;彝族*6稱「畢摩」;中亞遊牧民族稱「薩滿」*7等。巫師為民接通神靈祈禱降福消災,神聖且神秘,是一種「神人合一」的狂熱宗教色彩。此外,紐西蘭毛利人*8則有專門學校,嚴格訓練學生學習巫術,畢業後以魔法行善。可見成為一名巫師,也有其一定的條件。
巫術大致以占卜吉凶、預言禍福、祈雨求福、驅鬼招魂、禳厄袪病為目的。依性質可分為:生產巫術*9、保護巫術*10、破壞巫術*11、白巫術*12、黑巫術*13等。巫師行使巫術時,通常使用替代物*14、避邪物*15、厭勝物*16、鎮邪物*17、巫術神衣*18、神石、神鼓、神刀、神劍、神箭等。他們或者是族中酋長;或者政權領導者的侍臣,也有人是官方的祭司,身分相當特殊;但也有來自社會各階層者;他們以巫術提供了解決問題的方法,滿足了個人祈求的心理需要。然而在人類對自然界和社會人文逐漸了解後,巫術保護的功能逐漸削弱,巫術演變成為人與人、集團與集團的鬥爭工具,或者被利用為暴亂的形式。如漢武帝時代「巫蠱之禍」*19和近代的「義和團」事件*20等;甚至江湖之流,假巫術以詐財騙色、蠱惑人心者,時而見之。
靈媒大致可分為「精神」與「物理」靈媒,前者完全負責傳達來自靈魂的訊息,後者則藉助靈魂力量,製造出不同種類的奇異效果。靈媒組織有:個別靈媒、教堂靈媒和降靈營等。個別靈媒通常獨立工作,有各自的信徒和立論根據,不對任何教會負責;教堂靈媒則兼具牧師身分,在其建立的教堂中,同時進行降靈和正規的宗教活動。降靈營則由靈媒、講習人員和一般通術信徒組成,為信徒提供一個崇拜、學習和從事降靈活動的中心。如美國紐約州、賓州、佛州、印第安那州等皆有降靈營的存在。
佛教不否定鬼靈、神祇的存在,經典上也有四大金剛和天龍八部的記載,尊重他們是六道眾生之一,同樣具有清淨的佛性。對於人世間的命運變化,佛教認為明因識果,才是自助助人的究竟之道。《佛遺教經》中,佛陀明示後世弟子不可從事和合湯藥,占相吉凶,仰觀星宿,咒術仙藥等邪命之業*21,一味的迷信通靈幻術的救濟,與真正的解脫無關,卻難保永久的自在和安心。佛教的業力論,以禍福乃自作作受,只要布施,自會增加善緣;心存一念護生之慈,自然長壽;不飲酒吸毒,自然身心清明;誠信不妄語,自然獲得名聲信用;不邪淫,眷屬自然和諧無爭;處處與人為善,自然貴人相助,福德增上。
【注釋】
*1 《說文》:「巫,巫祝也,女能事無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」又《說文》注:「巫者,事鬼神禱解,以治病請福者也。男曰覡,女曰巫。」
*2 主要住於雲南西北部怒江地區;在雲南麗江、四川鹽源、鹽邊亦有少數傈僳族百姓,全族近五十萬人。僳原稱為「栗栗」,最早見於唐代樊綽所做的《蠻書》;明朝《雲南圖經志書》記載:「居山林,......常帶藥箭弓駑獵取禽獸,其婦人則取草木之根以給日食。」顯示當時經濟活動仍以狩獵、採集為主;清朝以來,傈僳族人在怒江和瀾滄江南北狹長的谷地種植玉米、水稻、小麥、高梁、豆類等,逐漸著重農耕作物。曾發展三種文字,但未通用於全族,文化水平仍待開發。傈僳族人認為人們的生產、生活皆被稱為「尼」的精靈所主宰,重視占卜,巫師稱為「尼帕」及「必帕」,主持所有祭祀活動,前者自稱由神授得巫術,後者則靠傳承學習而得,並且只卜卦祭鬼。
*3 主要分布於雲南碧江、福貢、貢山等縣,自認是怒江和瀾滄江的古老居民,全族約有二萬餘人。《維西見聞記》載,怒族「覆竹為屋,編竹為垣,谷產黍、麥,蔬產薯、芋,獵禽獸以佐食,......人精為竹器,織紅紋麻布。」可見其農作及手工皆有所發展,經濟文化較為進步。怒族大多使用漢族語言,沒有本身的文字,其民族詩歌具濃厚生活氣息,並以歌舞表達對喜慶和喪亡的真摯情感。怒族認為山川樹木、風雨雷電自然現象皆有主宰的神靈,禍福都是來自鬼神,巫師即負責占卜、主持祭祀及通神降鬼。
*4 主要分布於雲南省潞西、瑞麗、隴川、盈江、梁河等山區,約有九萬三千餘人。先民以狩獵為生,明清之後,則學習漢、傣族的農作生產技術,開始種植水稻、玉米、豆類、薯類等。景頗族曾以豆記數,或結繩、或刻木記事,並以口頭文學方式,呈現歷史傳說或民間故事;近代以來則進步至以拉丁字母拼音文字,惜流傳未廣。景頗族春耕時,常用豬、牛、雞等祭祀天、地及山神,由巫師「董薩」主持;秋收時,則舉行嚐新、祭穀堆和叫穀魂的儀式。嚐新,指拋丟新穀和菜,與野精靈一同分享,以免精靈搶食祭品;祭穀堆是酬謝各神祇對農作物的保護;叫穀魂則是叫回打穀時,被驚嚇走的穀魂;「董薩」皆參與此三種祭典儀式。
*5 住於雲南貢山獨龍江流域河谷地帶,元朝時稱其先民為「撬」,明、清時期稱「俅」或「曲」。獨龍族經濟文化尚未開發,沒有本族的文字,至今仍保持原始部落生活水平。農業生產所需要的刀、斧等冶鐵業,皆靠鄰近的藏族、漢族、白族等輸入。耕作農物有玉米、豆類等,加上採集、漁獵等,方得以維持日常食用。獨龍族的巫師除了「隆木沙」外,也有稱為「烏」者,兩者大多由家族族長或村寨的頭目兼任。「隆木沙」具有特殊眼睛,通常主持換魂儀式,以為病人交換靈魂。「烏」比「隆木沙」更為古老,以預言和祭鬼為主要職務。
*6 全族近五六○萬人,主要分布在四川、雲南、貴州及廣西等地,有自己文字,稱「老彝文」,目前彝族仍留有以「老彝文」所抄寫成的典籍,內容與祈禱、祭祀、咒術、禳祓、占卜,乃至生老病死、食衣住行、文學、歷史、醫學等有很大的關係,是研究彝族宗教、哲學等重要的參考資料。彝族人崇拜天、地、日、月、山、水、石火等諸神,並且重視祖先祭祀。他們認為巫師「畢摩」是天神派來的,主持所有的祭祀活動。歷朝與漢族關係深厚,無論在農業生產技術、建築、水利工程等,皆受漢文化影響;農作以玉米、稻穀、蕎麥、馬鈴薯等為主,並以養禽、蜜蜂、狩獵、捕魚、挖藥等為副業收入。
*7 中亞地區游牧民族所信仰的宗教稱「薩滿教」。薩滿教以「謄里格」為天神,主宰宇宙一切,並以「納赤該」為地神,保護子女、田產和牲畜等。游牧族人會祭祀日月山河五行,並且禮拜以木塊或氈布製作的偶像「翁剛」。另外,他們認為許多禍患的興起,是由於惡鬼的作亂。「薩滿」即是他們禮請的宗教師,負責為人民消災祈福,或為病人病畜跳神驅鬼,並以神靈附身來占卜吉凶、未來。「薩滿」多為氏族部落的酋長,具有很高的社會威望。
*8 指紐西蘭玻里尼西亞系的原住民族,身長,體格強壯,皮膚呈棕褐色,髮直或波形。相傳於一二○○〜一四○○年間移民到紐西蘭;與歐洲人接觸後,自稱「毛利」(意為「正常」),乃為區別自己族群及新遷入的歐洲民族。
*9 即指人們在技術不足,人力沒有把握的情況下,為增加成功的信心,減少對失敗的恐懼,保證生產過程順利,成果豐收,所施用的巫術。
*10 預防或消除危險、治病,保護個人或集體免除自然災害或他人算計所施用的巫術。
*11 專門用於謀害他人或破壞他人活動。
*12 以行善為目的。例如:祈求風調雨順,物產豐收,保護財產,為人驅魔逐鬼,防害治病等。
*13 即以害人為目的的巫術,相當於「破壞巫術」。
*14 指巫師行使巫術時,通常會使用代替物以代替神、鬼或代替某人等稱之,如布偶、木俑、泥像等。
*15 也作辟邪,即辟除邪惡之物。史載,漢人多雕刻辟邪獸形飾,佩之以避邪惡,後人仿其意,佩載各種飾物表驅凶避惡,與厭勝物有類似功能。
*16 又稱「辟邪物」、「禳鎮物」。「厭勝」在古代文獻中,具禳除、壓迫、排除某種東西,使之屈服;或者平安、順利、克服困難,得到安順和勝利兩種意義。用以「驅邪避煞」、「祈福避禍」為目的之物即稱「厭勝物」,包含動、植、礦、水等自然物及建築、宗教法器、器物、食物等。
*17 鎮,壓也。用以壓服物者曰鎮;鎮邪物,即用以鎮邪之物。
*18 即巫師施用法術時所穿著的衣服。
*19 漢武帝時,極信方術之士,許多巫師聚集京城,女巫進出宮中,教美人度厄、埋木人祭祀。漢武帝病時,江充稱病起於「巫蠱」,造成皇族內訌,大批巫師被殺的「巫蠱之禍」。
*20 原名義和拳,原為民間白蓮教的支派,奉洪鈞老祖及黎山老母為祖師。大多分布在山東省境內。山東地區,民風強悍,對於清末洋人及外國傳教士的侵略與勢力擴張,憤怒不已,於是相繼加入義和拳,宣倡「扶清滅洋」。他們自稱有神力附體,可以畫符念咒,避免洋人的刀槍。他們認為洋人可怕在於槍砲,有神力附身,便可為國雪恥。義和拳在山東巡撫毓賢支持下,更名「義和團」,稱為「義民」,並放任他們燒毀教堂,殘殺教民及洋人。後來,慈禧太后更在毓賢的大力推崇下,召請義和團入京保國,放縱拳民為所欲為,並且向各國宣戰,終於引發八國聯軍。
*21 謂依不正當的方法謀求生活。戒律規定比丘應遠離四種邪命,唯以清淨乞食活命。四種邪命即:(一)下口食,謂種植田園、和合湯藥以求衣食而自活命;(二)仰口食,謂仰觀星宿、日月、風雨、雷電、霹靂等術士之學,以求衣食而自活命;(三)方口食,謂曲媚豪勢,通使四方,巧言多求以自活命;(四)維口食,維指四維,乃堪輿家所用二十四方位中的四隅,謂學種種咒術,卜算吉凶,以求衣食而自活命。
【習題】
一、何謂巫術、靈媒?對社會有何影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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