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 Guang Buddhist Textbooks 《佛光教科書》
Volume 10: Religion Overview - Class 20: Prerequisites for Religious Teachers 第十冊 宗教概說 第二十課 宗教師的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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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冊 宗教概說 第二十課 宗教師的條件一個宗教的形成與發展,除了要有德行圓滿、於歷史上可考的教主,以及有合乎真理的教義之外,弘傳教義者的培養,更是不可或缺。因為若無人才弘化,即使教義再好,也不能普及。宗教師的重要,證之於中世紀起,耶穌教從歐洲繼而進軍拉丁美洲、非洲等地廣為傳布,以及佛教在西元前三世紀,印度阿育王發起國際性的傳教運動*1等;乃至千百年來,佛教與耶穌教等各個宗教不斷的興辦教育、文化、慈善等利濟人群的事業,此均有賴於牧師、修女與僧侶等宗教師的熱心推展,始能發揮覺世牖民之功,其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。
宗教師,一般稱為傳教士,意謂「負有使命的人」。所謂使命,即在於宣揚教義,傳布真理,其功能猶如老師一般,負有教化社會、導人向善之責。社會上的老師,乃至醫生、律師等,尚須由師範學院、醫學院、法律系畢業,經政府考核通過,取得合法資格者始能從事;身負萬千信徒教化之責的宗教師,如果沒有經過專業培訓,資格認定,勢將產生層出不窮的異端邪說。因此,宗教團體的管理人或主持人,應該經由合法的宗教教育機構畢業;甚至宗教團體的負責人與主要成員,也應該有該宗教的教育單位或教會組織所頒發的資格證明文件,以避免不肖之徒假藉宗教之名,行不法之實。在此前提之下,政府則應該正式承認佛學院、神學院、基督書院等宗教研修機構的地位,使其能正常發展,並可公開招生,以培育出優秀的宗教師,進而提昇宗教教化的功能,乃至對宗教法及教育法均應有明確的制定,以昇華宗教信仰的層次。
除了資格的認定之外,健全的思想見解、高尚的道德修養、廣博的學識才能、無私的悲心願力等,都是宗教師應具備的條件。
一、在思想見解方面:所謂「正人說邪法,邪法也成正;邪人說正法,正法也成邪」。說明正確的知見與思想之於宗教師的重要。因此,一個優秀的宗教師,除了在思想上不可邪知,在作為上不可邪行,在言論上不可邪說,在心理上不可邪念之外,還要有宣揚聖教的性格,如:慧遠*2作〈沙門不敬王者論〉*3、道生*4倡「闡提成佛」的宏論、道宣*5的《廣弘明集》*6、法琳*7的〈破邪論〉及契嵩*8作《輔教編》*9,大力破斥韓愈排佛的謬見。一個宗教師,除了對其信仰本著虔誠恭敬的態度,更須具備判別是非邪正的智慧,才能破邪顯正,導人正道。
二、在道德修養方面:道德是安定社會的力量;提昇道德是宗教的功能,也是宗教師的使命。為此,宗教師本身應該具備:因果的觀念、忍耐的力量、敬業的精神、感恩的美德等道德涵養;並有侮辱不以為恥、卑屈不以為賤、艱難不以為苦、迫害不以為意、利眾不以為煩、恩寵不以為榮等修養;能夠圓滿道德人格,始能為人師範。如:歷經三朝九帝的慧乘*10、終生不出的法忍*11、住山一甲子的地藏比丘*12、不受封賜的道楷*13等,他們皆以法樂自娛,不戀世間榮華。又如:求法不懼呵逐的法遠*14、內秘修行的師蘊*15、寒岩苦修的密勒日巴*16,及幾經磨難,命如懸絲的虛雲和尚*17等,他們以法為重,忍耐向道的修養,實是宗教師不可或缺的條件。
三、在學識才能方面:宗教師「以法為師」,亦「以法師人」,故名為「師」。為師之道要能:順法調御,以愛教導;誨其未聞,增廣見識;隨其所聞,令解善義;示其善友,樂於交遊;盡己所知,教授不捨。此外,還要有「邪來正度、迷來悟度、愚來智度、惡來善度」的度眾智慧與能力,時時運用「四無礙解」*18化度眾生,作眾生的善知識*19。於諸眾生「未生憂苦能令不生,已生憂苦能令開解,未生喜樂能令速生,已生喜樂能令不失」。歷代佛教盛世的開創,實賴學識才能之士的傳播。如:安世高*20與支婁迦讖*21開譯經之始;道安*22校訂佛典,定「五失本、三不易」*23的儀制;鳩摩羅什教育數千英才,門下有「八傑」*24;佛賢*25譯出《華嚴經》,而有後世華嚴宗的開宗立派;義淨*26巡禮三十餘國,留下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,成為後世研究印度社會重要文獻;瑞甫*27精通三藏,與君王友,大興法教;三車法師*28,造百部論。以古鑑今,一位稱職的宗教師,除了宗教學的專業知識外,還應具備世學的常識,例如:熟諳土地、建築、稅務等各項法規,懂得如何開會、組織、策劃、管理以及公文往來、人際應對等,此皆為應世濟俗之道。
四、在悲心願力方面:度眾的悲心願力是宗教師傳教的原動力,有了悲願,就有力量,就能精進不懈,甚至遭逢橫逆、挫折也絕不退縮。例如:朱士行*29為求《般若經》梵本,遠赴于闐;佛圖澄*30於五胡十六國紛爭的政局,興建佛寺近九百所;曇曜*31創設僧祇戶*32,安定庶民的生活;靜琬*33為保存法寶,刻房山石經*34;文漵以俗講*35的方式,令大眾理解深奧的佛經;為眾受苦的代病禪師*36、傅大士*37三年持齋,以此飢渴之苦,代償眾生的罪業;僧伽*38用楊柳淨水為人除病;阿底峽*39振興戒律,統一西藏佛教,三次入海求取大乘經典;又摩西*40帶領以色列人出走埃及的強權統治;馬丁路德*41發起宗教改革;利瑪竇*42是來華傳教的開拓者;德蕾莎修女*43「樂於做貧困者的守護神」等。他們本著「於諸有情起大悲心」,故能以法為重,以眾為我,肩負起宗教師傳教的神聖任務。
總之,身負弘法教化之責的宗教師,對信仰的堅定、道德的增長、威儀的涵養、度眾的悲切、學識的充實、應世的方便、物欲的澹泊、性格的平和等,都是不可或缺的條件,尤其要有「弘法為家務,利生為事業」的使命感,才能成為一個真正優秀而稱職的宗教師。
【注釋】
*1 西元前三世紀,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,派遣高僧到各國傳教,並於各地廣建八萬四千佛塔,不但開創當時的佛法盛世,也開啟佛教走向國際化的端緒。
*2 東晉僧。我國淨土宗初祖,廬山白蓮社創始者。
*3 全一卷。略稱〈不敬王者論〉。東晉慧遠撰。論述沙門不須禮敬王侯的理由。東晉時,鑑於太尉桓玄的壓迫佛教,佛教教團乃發表宣言,認為佛教教團應處於國家權力之外。
*4 東晉涅槃經學者,依瓦官寺竺法汰出家。十五歲登講座,雖宿學名士,亦不能抗衡。罽賓沙門僧迦提婆蒞止廬山,譯出《阿毗曇心論》。師聞之,乃從學「一切有部」的教義。鳩摩羅什至關中,師復負笈北上,依止從學。關中諸僧咸服其英秀,與道融、僧叡、僧肇等皆為羅什門下的俊傑,稱為「關內四聖」。又因閱及法顯所譯的六卷《泥洹經》,乃謂一闡提人皆得成佛。其時,《大般涅槃經》尚未傳至,聞者難信,群起攻訐之。師遂遭擯斥,再度入廬山隱居。其後,曇無讖所譯的《大般涅槃經》傳至南方,果如其說,眾師皆歎其卓識。師自此亦得以此經宣說闡提成佛之義。據傳,師曾於江蘇虎丘山聚石為徒,闡述「闡提成佛」之說,感群石點頭,後世遂有「生公說法,頑石點頭」的美談。
*5 唐代律僧。又稱南山律師、南山大師,為南山律宗之祖。
*6 凡三十卷,唐代律僧道宣撰。與《集古今佛道論衡》四卷同為佛教護法的要典。
*7 唐代僧。據《續高僧傳》卷二十四載,師自幼出家,博研儒釋百家之學,特精三論。唐高祖武德四年住京師濟法寺,時太史傅奕奏策十一條請罷佛法,師乃上書辯其非,以《破邪論》一卷與之辯難,傅奕理屈而無以對,帝始稍息廢佛之事。後為對抗李仲卿等的排佛論,又著《辯正論》八卷,大挫其邪論。
*8 宋代雲門宗僧。七歲出家,十三歲得度剃髮,十九歲遊方。常頂戴觀音像,日誦其名號十萬聲。後得法於洞山曉聰禪師。針對韓愈等儒者的排佛,著有〈原教〉、〈孝論〉等《輔教篇》。此外,關於禪宗的法脈,撰有《傳法正宗定祖圖》、《傳法正宗記》等書。仁宗時,呈其著書,仁宗乃詔令入藏,並賜紫方袍與「明教大師」之號。
*9 凡三卷。北宋契嵩撰。闡說佛教要義,以調和儒釋二教。契嵩對北宋當時儒家排佛之論力加反駁,而提倡儒佛一致之說。
*10 隋唐時代僧。十二歲,從叔祖智強出家,智強曾任廣陵大僧正。後受隋代晉王楊廣之請,入住江都慧日道場。大業六年(六一○),入東都四方館,任大講主。於東都盛弘講學。唐武德初年,住勝光寺。武德八年(六二五),高祖行釋奠之禮,規定道、儒、佛的順位,師遂與道士李仲卿、潘誕奏等,展開佛、道論戰。
*11 梁朝人。初投天王寺出家,後住山行頭陀苦行三十餘年,不求外護,三衣一缽之外,別無長物。所住之處,僅能容膝,數十寒暑,足不出戶。
*12 據《宋高僧傳》卷二十等載,地藏菩薩應化降誕為新羅國王族,姓金,名喬覺,出家後,於唐玄宗時來華,入九華山修道,居數十年示寂,肉身不壞,以全身入塔。九華山的肉身殿,相傳即為地藏菩薩成道處。
*13 宋代禪僧。世人尊為曹洞宗第八世。初學道術於伊陽山中,得辟穀之術,後悟其非,棄而習佛,於京師術臺寺出家,後參投子義青禪師得法。元豐五年(一○八二),弘法於沂州仙洞山,並先後住持洛陽的招提、郢州的大陽山、隋州的大洪山崇寧保壽禪院等剎,大揚洞上之風,從者如雲。崇寧三年(一一○四),徽宗聞其名,召住京師十方淨因禪院,賜紫衣及「定照禪師」之號。師以衣非佛制,卻而不受,帝怒,黥而流放淄州,師終不屈。後帝悟,聽其自便,師遂於芙蓉湖上建寺,大揚禪風。
*14 宋代臨濟宗僧。河南鄭州人。從三交智嵩出家,嗣法於河南廣教院的歸省。歐陽修嘗參其門下。後住浮山,闡揚宗風,其特異的機法,世稱浮山九帶。
*15 五代僧。金華人。生性率真,遇事多直言不諱。梁龍德年中(九二一︱九二三),與德韶禪師結侶參訪,先後參遊清涼、蒼梧、祝融等名山勝境,後住天台山般若寺。師之為人,滑稽突梯,凡遇好戲謔者,則與之親近,如膠似漆,故一般以高風亮節自持者多不屑與之為伍。宋開寶六年七月,無疾坐終,如入禪定,世壽八十餘。時值酷暑,停屍十四日,身體端坐,無稍偏倚,竅孔亦無穢氣。火化之後,除舍利之外,並見舌根不壞,色如紅蓮,柔軟若生。或以師在生之時別無奇特,火餘的舌根必為偶爾倖存,故重燒多次,然其色猶如紅蓮,無絲毫退易,後人多以之媲美鳩摩羅什。
*16 為西藏高僧。生於尼泊爾。七歲喪父,嘗為報叔父、姑母奪產之仇,修習咒術殺人及降雹之法,遂造黑業,繼而生悔意,乃學白業正法。上師馬爾巴為清淨其罪業,故意給予無數大小苦行,終至罪業清淨,受灌頂與修持口訣。師以苦行聞名,更善歌詠,有《十萬歌集》傳誦於世。此外,為利益眾生,常巡錫各地教化,故被稱譽為密勒尊者。
*17 湖南湘鄉人,為民國以來,傳法曹洞,兼嗣臨濟,中興雲門,匡扶法眼,延續溈仰,以一身而繫五宗法脈的禪宗大德。十三歲發心朝拜五臺山,以報父母深恩,由普陀山法華庵起香,三步一拜,歷經三年,備受饑寒,三次大病,奄奄待斃,皆蒙文殊菩薩感應相救,終拜抵五臺顯通寺。一百零九歲時在香港弘法。後因懷抱護教救僧悲願,乃於次年返回大陸。一九五一年,師一百一十二歲,春戒期間,共軍擾劫雲門,弟子妙雲被毆致死,師自身亦屢遭毒打,筋骨斷折,至於昏厥。未久病發,趺坐如故,止食九日,遂有神遊兜率、侍聽彌勒講經之事。匪徒訝其不死而懾伏,乃不再續擾。
*18 四種自在無礙的智解辯才,分別為:善能契入正理的「法無礙解」、善能詮釋法義的「義無礙解」、精通各種地方語言而無礙自在的「詞無礙解」、隨順正理而巧說無礙的「辯無礙解」等。
*19 指正直而有德行,能教導正道的人。又作知識、善友、親友、勝友、善親友。反之,教導邪道的人,稱為惡知識。
*20 我國佛教初期的譯經僧。安息國人,名清,字世高,以安世高之名著稱於世。於東漢桓帝建和二年(一四八),經西域諸國而至洛陽,從事翻譯工作,至靈帝建寧三年(一七○)共二十餘年,譯出的經典約三十四部四十卷。其所譯之經,義理明晰,文字允正,辯而不華,質而不野,主要傳播說一切有部的毗曇學和禪定理論。我國早期佛學的流布,由其奠定基礎,且為將禪觀帶入我國的第一人。
*21 漢代譯經僧。又稱支讖。大月氏(中亞古國)人。後漢桓帝末年至洛陽,從事譯經。至靈帝光和、中平年間(一七八︱一八九),譯出《道行般若經》、《般舟三昧經》、《雜譬喻經》、《寶積經》等二十餘部,然現存者僅十二部,為第一位在我國翻譯及傳布大乘佛教般若學理論的高僧。
*22 東晉佛教的中心人物。於僧團儀式、行規、禮懺等,多所制立,且定釋氏為僧姓,悉為後世所準。又道安手上有肉瘤隆起,世人每稱為印手菩薩。其與習鑿齒二人復嘗以「四海習鑿齒」、「彌天釋道安」之語對答,甚為著名,後世遂以「彌天釋道安」呼之。
*23 譯經的五失三難,東晉道安所倡,謂梵經漢譯乃屬至難之業,總結之,計有喪失原意的五者(五失本),與難於譯文的三者(三不易)。
*24 後秦時,譯經大家鳩摩羅什門下約有三千弟子,其中道融、僧叡、僧肇、道生、曇影、慧觀、道恆、慧嚴等八人,學行俱佳,世稱「什門八俊」,或「什門八宿」。其中道融、僧叡、僧肇、道生等四人尤受推崇,特稱「關內四聖」。
*25 即佛馱跋陀羅。北印度那呵利城人,為迦維羅衛城甘露飯王的後裔。十七歲出家,修業精勤,博學群經,特精禪、律,後與同參僧伽達多遊罽賓,依從佛大先受禪法。留廬山慧遠處數年,譯出達摩多羅禪經。義熙十一年(四一五)至建康(今南京),止住道場寺,從事翻譯,與法顯合譯《摩訶僧祇律》、《大般泥洹經》,又獨譯出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六十卷等,凡十三部一二五卷。劉宋元嘉六年示寂,世壽七十一。世稱天竺禪師,為廬山十八高賢之一。
*26 唐代譯經僧。幼年出家,天性穎慧,遍訪名德,博覽群籍。年十五,即仰慕法顯、玄奘的西遊,二十歲受具足戒。於咸亨二年(六七一)經由廣州,取道海路,經室利弗逝(蘇門答臘巴鄰旁),至印度,一一巡禮鷲峰、雞足山、鹿野苑、祇園精舍等佛教聖蹟後,往那爛陀寺勤學十年,後又至蘇門答臘遊學七年。歷遊三十餘國,返國時,攜梵本經論約四百部、舍利三百粒至洛陽,武后親至上東門外迎接,敕住佛授記寺。
*27 唐朝人。十歲依崇福寺道悟禪師出家,專研《涅槃經》有成,時人無以能與之匹敵。德宗聞其名,召見論議,待若昆仲,恩義特重。畢生開講經論一百餘座,度人無數。*28為法相宗初祖窺基大師。唐代京兆長安(陝西西安)人,俗稱慈恩大師、慈恩法師;其宗派則稱慈恩宗。師貌魁偉,稟性聰慧。十七歲出家,奉敕為玄奘弟子,入廣福寺,後移住大慈恩寺,從玄奘習梵文及佛教經論。或謂師初拒玄奘之命而不斷世欲,行駕三車相隨,前車載經論,中車自乘,後車載家妓、女僕、食饌,遂有「三車法師」之稱。
*29 三國魏僧。為我國最早前往西域求法的高僧。或謂亦為我國最早的出家人。潁川(河南許州東北)人。又稱朱子行、朱士衡。師以弘法為己任,致力於經典的研究。曾於魏甘露二年(二五七)在洛陽講說《道行般若經》,為我國最早的講經說法者。師因感於該經文句簡略,義理艱澀,令人難以理解大乘之旨,遂於甘露五年(二六○)出塞至于闐,求得梵本,名為《放光般若經》。
*30 天竺人,或謂龜茲人,俗姓帛。具有神通力、咒術、預言等靈異能力。西晉懷帝永嘉四年(三一○)至洛陽,年已七十九,時值永嘉亂起,師不忍生靈塗炭,策杖入石勒軍中,為說佛法,並現神變,石勒大為信服,稍斂其燄,並允許漢人出家為僧。石勒死後,石虎繼位,尤加信重,奉為大和尚,凡事必先諮詢而後行。三十八年間,建設寺院近九百所,受業的弟子幾達一萬,追隨者常有數百,其中堪以代表晉代的高僧者,有道安、竺法首、竺法汰、竺法雅、僧朗、法和、法常、安令首尼等。
*31 北魏僧。籍貫、生卒年均不詳。年少出家,原在涼州修習禪業,為太子拓跋晃所禮重。北魏太武帝廢佛,北地經像零落,佛事斷歇,沙門多被迫還俗,師獨堅固道心,儼然持守其身。太子再三親加勸喻,仍密持法服器物,不暫離身,聞者歎重之。
文成帝即位後,再興佛教,特任師為昭玄都統,統理僧眾。應帝之請,於武周山山谷北面石壁開鑿窟龕五所,每窟鐫造佛像一尊,皆高六、七十尺,窟高二十餘丈,可容三千人,雕飾奇秀,又建立佛寺,稱為靈巖寺。此為大同雲崗石窟的開端。師又奏帝於州鎮設僧祇戶、僧祇粟及佛圖戶之制,以為興隆佛法之資。
*32 每年以穀物六十斛(唐制為三千六百升)納入僧曹(管轄寺院的總機關),以備饑饉時供給寺院僧徒或貸予貧民之用。
*33 隋代僧。籍貫不詳。又作淨琬。住於幽州(河北)智泉寺,鑑於北周武帝徹底破壞佛教,遂發願刻一切經於石,封藏於涿州(河北)白帶山中,以備法滅後,學人進道之資。山因之易名為石經山,後又改名石景山。當時,曾得隋煬帝皇后之助。唐貞觀十三年,師志未竟而示寂,由門人繼其刻經之業。
*34 位於河北房山縣,在北平西南方約四十公里處。為我國現存石經中規模最大者。又作石經山。隋代靜琬因恐佛經毀滅失傳,誓言刻經卷成石碑,遂於大業元年(六○五),於房山山麓開鑿岩洞,並在石室四壁刻上經文,造立華嚴、涅槃、般若、寶積等七室,另有部分石經置於山下雲居寺的壓經塔下。其後經唐、五代、遼等,後人陸續刻造,直至遼大安十年(一○九四),歷經四百八十年的刻經事業始告圓滿,今尚存有九室。
*35 唐中葉以後,對一般人講經稱為「俗講」。以講說《華嚴經》、《法華經》、《涅槃經》、《金剛經》等大乘經典為主,多在正月十五日至二月十五日之間開講,尤以講《法華經》的文漵堪稱俗講的第一。
*36 唐朝臺洲人,生平不詳。師曾發願盡此一身,代一切眾生的病苦,故本名不顯,世人以代病之名流傳。
*37 齊明帝時東陽郡人,時稱善慧大士。行蹟特異,傳年逢飢荒,賣妻設齋會,並曾入宮為梁武帝說《金剛經》,受帝之敬重。後人以彌勒菩薩的應化身尊之。
*38 生平不詳。唐高宗龍朔年間,從西涼到江淮,後住於山陽龍興寺。師於江淮行化時,沿岸漁民,受師之精誠感化,戒殺改業。師以拂柳為人治病,或以淨水令患者禱過懺罪,方法略有不同,但癒病如一。
*39 西藏佛教迦當派開祖。東印度薩賀國善祥王次子,原名月藏。二十九歲,從戒護律師出家。西元一○三八年,應西藏阿里王智光及菩提光之請,離開摩揭陀國入西藏。當時西藏佛教徒皆修習邪法而不重德行,師為恢復真正的印度佛教,遂著書立說,振興戒律,統一西藏佛教,創立迦當派,巡化於藏土各地,挽救頹風,樹立新範,西藏佛教的面目為之一變。
*40 聖經故事中古猶太人的民族領袖。據聖經《出埃及記》載,摩西帶領猶太人擺脫埃及人的奴役。相傳猶太教教義和法典多出於摩西之述。
*41 十六世紀德國宗教的改革運動發起人,耶穌教新教的開拓者,新教路德宗的創始人。
*42 義大利天主教傳士,明萬曆年間來華佈道,兼通算數醫學,受朝廷的器重。
*43 一九○七年出生於阿爾巴尼亞,十八歲加入愛爾蘭修女會。一九五○年成立「仁愛傳教修女會」為貧病者服務。一九七九年獲諾貝爾和平獎,一九九七年九月五日病逝於印度的加爾各答。
【習題】
一、宗教師的重要為何?
二、宗教師有何使命?
三、宗教師的資格如何認定?
四、一個優秀的宗教師應具備那些條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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