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umanistic Buddhism Series 5 - The Human World and Practice 《人間佛教系列5-人間與實踐》
Buddhist Temples' Economic Sources 佛教寺院經濟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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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寺院經濟來源人類的生存,總說起來就是一部經濟史,從出生、成長,衣、食、住、行,乃至種種計較,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。動物和人類不同,動物沒有經濟的預算,吃飽就睡,巢居之外並無他求;人類則不同,物質生活以外,還須要處理、計畫各種經濟情況。
千年以來的佛教,總給予佛教徒一個錯誤的觀念,以為「貧窮才是道」。我在少年時,看到老和尚穿了好衣服,外面一定加一件補過的衣服;住的條件本來可以比較好,他卻故意把它破壞;飲食應該要正常,卻非要把東西擺壞了才吃,以為這樣才是修行。
清貧思想本意是很好,拿來自我要求,是一種道德;但若以此要求別人,就是罪惡了。經濟是人類道德的基礎,所謂:「倉廩足而知榮辱。」生活達到某種階段後,人們會進一步講究禮貌、儀表、大方、氣質;如果連最基本的物質需求都不能滿足,他可能會以偷、搶,甚至耍無賴來滿足生活所需。我們不憑財富的多少來論其人格、道德,但是基本的經濟條件卻很重要。
我們參觀世界各國的博物館,天主教、基督教主教的帽子、權杖、法衣,都以黃金、白銀製作;反觀佛教的博物館,高僧大德的展覽物大都破爛不堪。世間上,一般人嫉妒富有者,讚美清貧的人。可是,在佛教裡,個人貧窮不要緊,團體卻不能貧窮,對於佛教的經濟觀,我們需要重新估定價值。
財富,有清淨的財富,也有罪惡的財富,所謂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」,我們不要個人的財富,但是佛教需要淨財。清淨的財富沒有不好,它包括了外在的財富和內心的財富。寺院建得多大,擁有多少物質,那是心外的。內心的財富呢?內心的財富是道德、慈悲、佛法,這種財富更重要。我們有一時的財富,也要有永久的財富。
財富不是簡單一概而論,不能隨便說有、沒有,要、不要。現實個人財富的多、寡還是小事,重要的是,我們如何擁有共有的財富,讓佛教、讓大家都富有。因為沒有淨財,如何弘法?如何安身立命?佛教的金錢因為是十方來,十方去,基本上是大眾共有的,因此,要善用淨財,對財富要有健全的觀念。
一、佛光山的經濟觀念
(一)以智慧代替金錢
佛光山開山以來,我們就提倡「用智慧代替金錢」來莊嚴道場。例如:不二門及靈山勝境的地磚都是以水泥砌成;大雄寶殿的丹墀、華藏玄門、同登法界,以及選佛場、雲居樓等,整個景觀也都只用水泥砌成,沒有花費太多的裝潢材料費,乃至來山的遊客反應:「怎麼大佛都是用水泥做的?」其實,佛光山的建築不是很精緻,因為我們能力如此,先求其有,再求其精;也不必只由一人完成,淨土應該是大家共同莊嚴成就的。
常常有許多報紙、媒體、電視記者,要求訪查本山的帳簿。我告訴他們:如來殿四樓和雲居樓二樓的功德陶壁,就是我們的帳簿。因為每一位捐贈者,我們都會把他的名字鐫刻在牆壁上。我告訴他們:寺院財務的經理人,不是會計,也不是出納,是「因果」,寺院的監督也是「因果」,因為佛教有因果觀念,出家人和一般旁門左道者擁有財富的想法不一樣,他知道寺院的淨財是「十方來,十方去」,因此,對錢的使用有慎篤的精神、有常住的觀念。如果說某位法師有錢,那也等於是寺廟的錢,不是拿來重新建設佛殿,就是建藏經樓,都是用在建設寺院,不會用到他處。
(二)有權者不可以管錢,管錢者沒有權
在佛光山,有權的人不可以管錢,管錢的人則沒有權,以「錢」、「權」分開,作為綜理財務的準則。從我自己、心平和尚,到現在的心定和尚、慈惠、慈容、依空等幾位長老法師,他們都沒有錢,常住的錢由專門負責的法師管理。
(三)回歸常住,利和同均
什麼是「回歸常住,利和同均」?例如:本山別分院法師回山報告:汽車壞了,信徒買一部車子送給當地常住使用。別分院的法師必須把車子交回到本山,由總本山分配,不能因為經常與信徒往來便近水樓台先得月。又例如:在朝山會館、客堂的知客法師,收到信徒贈送的電腦、電視機等,都要交給常住統一分配,因為僧團講求「利和同均」。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處理程序,那就是不清淨、不如法。
我們常講「光榮歸於佛陀」,如果我們今天做了什麼事情而獲得榮耀,那是秉持佛陀的教法所致。「成就歸於大眾」,什麼事做得很好、很成功,這是集體創作的成果;「利益歸於常住」,那一個人收了紅包、得到利益,要歸於常住,因為我的一切都是常住給予的。
(四)儲財於信徒
現在台灣寺院的經濟不像大陸的寺廟靠田租,靠房地產,大部分依靠納骨塔、法會、信徒護持等。因此,信徒的錢不能隨便亂用,我們儲財於信徒,讓信徒儲蓄充足,平時不輕易化緣運用,等到需要時,信徒就會支援。如果平日向信徒化緣得太過頭,等到需要用時,他也沒辦法幫忙了。
(五)吃萬家飯,不吃一家飯
除了不輕易向信徒化緣,我們更主張化小錢不要化大錢。當初,建設佛光山時,捐獻者最多一萬元,萬元以上者很少,大部分都是靠著「每人一元」累積而起。甚至後來籌建南華、佛光大學,我們主張「百萬人興學」,即每個人每月贊助一百元,讓廣大的社會大眾都有能力參與建校;舉行法會則不訂價位,讓來者隨喜功德。
佛光山開山的時候,萬分困難,曾有一位美國信徒贊助五千萬,我婉謝他的好意。我們不要信徒出大筆錢,因為一般人出多了錢,容易生起執著、計較,又因為他捐贈那麼多,我們凡事也須尊重他、牽就他,許多的弘法理想、志願、抱負,就沒有辦法實現。如果信徒隨緣捐贈,大家集體創作,不會執著,也不會計較。
所以,寺院要吃萬家飯,不吃一家飯,意思是經濟來源要靠十方眾生,不要只依賴一家。亞洲有些國家的佛教寺院,部分出家人有吃一家飯,不吃萬家飯的情況,這是很令人惋惜的。
(六)不和信徒共金錢往來
出家人不和信徒共金錢來往,自古以來即有所謂好朋友不共金錢來往,在佛門也不可和信徒有往來借貸的關係。假如共金錢來往,對方倒閉,出問題,彼此便會結怨傷感情。身為出家修道者,憂道不憂貧,我們不一定要有錢,但是我們一定要有「道」,因為「道」比錢有用。我以「無」為「有」,「無」比「有」更多。「有」,則有窮、有盡、有相、有量;「無」,則無窮、無盡、無相、無量、無邊。從「無」裡找尋「有」,是「不要」而「有」。
(七)不私自化緣
佛教常常化緣,化緣很好,「緣」這個字很美,是佛教的真理。佛陀在菩提樹下開悟,證得的宇宙人生真理即是「緣起」。我們對社會世間要先結緣,不要老是化緣,沒有先結緣,那裡有緣來化?我提倡跟信徒化緣,要化人心,以喜捨的心共成美事,大家彼此歡喜,財法二施,才能等無差別。
不要私自化緣,是指個人不要常常跟信徒要這個,要那個。所以,在佛光山,是不准私自拜託、私自化緣、私自建廟的。
二、佛教寺院的經濟來源
勤儉、開源、節流是經濟發展的不二法門,佛門的經濟也是如此。其次,一般佛教寺院經濟的來源有那些?歸納有以下十六點:
(一)廟產收租
過去的大陸寺廟叢林都是靠田租、房租維持常住所需,例如常州天寧寺,每年需要二、三十位莊主外出收租,大約半年才能回來。我住的焦山,光是收租的船,就有十幾條船,每天進出,運不回來的農作,就在外面變賣。因為寺院的田地差不多有台灣大,甚至附近幾百里內也都是他的田地,這是由於過去皇帝不是只供養某一塊地,有時是撥一個縣或幾個縣給寺廟。像天寧寺、金山寺,收一年的田租,往往可以維持二、三年。
一九四八年,有人交了南京一所寺院「華藏寺」給我們管理,還包括幾條街的房子。但是我沒有福報,接受以後,南京市的人紛紛逃難到香港、台灣,那許多房子空了下來,沒有人住,也就收不到租金。假如不是這樣的時局,我現在可能在大陸擁有許多的房地產。不過,究竟是福?是禍?也不知道,後來共產黨跟大地主清算、鬥爭、跪算盤、跪碗底、遊街示眾,犧牲了好多人。
所謂「前人種樹,後人乘涼」,前人擁有田產、房屋等許多東西,子孫不勞而獲,得來太容易,對子孫好嗎?我認為靠自己勤勞所得的比較踏實。
社會上有些人也主張積德給子孫,不要把錢財交給子孫。因此,我建議,可以鼓勵在家的信徒們把遺產交給佛教做宗教、公益事業,對本人好,對他的子孫好,對社會好,對佛教更好,佛教可以成立財團法人,將它用之於大眾,等於協助信徒處理財產。
不過,佛教本身不要積蓄財產。基本上,沒有錢比較容易和合相處,人類的個性,共患難比較容易,共富貴比較困難。在佛光山,沒有人喜歡做當家、住持,為什麼?因為他知道沒有錢。如果有錢,就有所爭執,比較麻煩。沒有錢很好,你來、他來,大家都可以參與,大家一同想辦法籌錢。
所以,我認為寺院不要有太多的積蓄,佛光山開山時期,大家辛苦建設。開山完成以後,又陸續開辦出版社、雜誌、佛學院、佛光緣美術館,和西來、南華、佛光、南天、佛教等大學,以及人間衛視、人間福報……種種佛教事業。佛光山不儲財、存錢,沒有錢就不會有意見,不會有爭執,大家同心協力把所有的錢用在各種弘法利生的事業上。
(二)經懺佛事
古代的高僧大德立志:「寧在蒲團靜坐死,不做人間應付僧。」出家眾也並非都不誦經。我們到殯儀館、太平間念經,是結緣,是幫助別人的,如果出錢講價,則與我的志願相違。
我初到宜蘭時,台灣水泥公司常務董事的母親過世,縣政府社會科科長告訴我:「法師,林夫人過世了,你去拈個香,你建講堂所用的水泥,他們會全部捐獻。」
這原本是一件結緣的美事,但一聽是這樣的買賣,我當下拒絕。第二天,另一位老太太往生,我心甘情願去為她主持誦經、告別式,甚至走路送葬。我覺得佛法的可貴是無價的,它不是用條件可以交換的。未來的法會佛事應訂定一個原則,如果信徒心裡存有「我平常供養你,將來我往生,你幫我念經。」這樣的觀念是不如法的,佛法不講代價,應該是服務的。
佛事的進行不要過分,不要鋪張,應以簡約、莊嚴、隆重、紀念性為要,以為亡者作修橋、鋪路、捐獻種種功德代替誦經超渡,不但節省喪葬費用,也為社會做好事。另外,也可以提倡集體超薦,不須大費周章。佛教應該慢慢引導社會改良風俗習慣,不可助長社會一些不當的要求。
(三)靈骨塔
自古以來,大陸上的寺廟不單給人供奉靈骨,並且提供給人停棺之用,例如:過去基隆極樂寺就是提供停棺,高雄義勇寺也有停棺的服務。因為,過去的風俗,是家裡有人往生,往往要等到某人回來才能埋葬。以前的交通不方便,可能等個半年、一年才能安葬;或是特別看風水、日期,看好了才可以埋葬,所以就借寺廟停棺。其實,佛教不應助長這些迷信,應該幫助信徒建立日日是好日、處處是好地的觀念。
從歷史上看,寺院的靈骨塔是一種慈善事業,是對社會大眾的服務、貢獻。佛教的靈骨塔和商人建靈骨塔不一樣,寺院裡早晚有人誦經,平時有人管理,春季、秋季都會舉辦祭祀法會。
寺院可以建靈骨塔,因為人生無法避免生、老、病、死,佛教應該替信徒服務。比方美國西來寺也建有玫瑰陵,為什麼?雖然美國有好多美麗的墓園,但是許多華人往生,亡者的家人卻寧可把他送到西來寺。他說:「師父,我的爸爸不會英文,跟那許多外國人住在一起不能溝通啊!」他的想法沒有錯,同一個文化、語言、風俗習慣,成為同一個民族,他最後的歸處,也會選擇和自己同一種族的地方。
經營靈骨塔是學習菩薩道,尤其靈骨塔的安奉,是人一生的最後一站。它可以讓我們學習「無大無小」的精神,出家人務必記得,我們是為信徒服務的,所有的佛事是義務的、是奉獻的、是隨喜的、是與對方結緣的,不可以上班的心看待。亡者家屬可以供養,但我們不能訂價,佛法無價,再多的金錢也買不動我們,因為佛門有佛門的價值觀。
(四)法會油香
台灣佛教舉辦法會的情況很普遍,所謂「法會」,應該是以法為會、以法為師、以法為軌、以法為樂,法會一定要說法、弘法,否則只能稱「齋會」,只是來吃一餐。
法會有教育的意義,說法的內容包括如何培養正知正見、三世因果、業力報應、群我關係、怎樣做信徒、怎麼在家修行……其教育意義更為重要。
寺院可以舉行法會,但不特別發請帖通知,因為信徒可能一場法會同時收到好幾家寺院的請帖,這家也應付,那家也應酬,造成他們的為難。若要公告,則在寺院門口貼布告即可。
法會,是度眾的方便,可以藉由共修,增加內心的力量,促進彼此的聯誼。幾十年前政府下令取締拜拜,我曾寫一文章議論:「可以改良拜拜,但不要取締。」為什麼?許多老百姓一年辛苦賺錢就是為了拜拜,花了錢之後,他又繼續賺錢,因為明年還要拜拜。看起來似乎很浪費,可是他的生活有這個需要,社會有這個需要。如果政府不准他拜拜,他會覺得,人生一點樂趣都沒有,我是小老百姓,辛苦生活,你們是大官,天天過節,舉辦各種節慶,我們卻連拜拜都不可以。所以,站在社會問題的角度,拜拜無可厚非,但可以改良。
因為佛教寺廟太少,出家人不夠,許多百姓面臨問題,沒有人幫他解決,只有找神壇。許多神壇會從事生理與心理的輔導治療,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。今後,除了神壇人員應有完善的培訓課程,自清自律,納入正常軌道的專業學院外,佛教還可以加強培養出家人,加強弘法的功能,增加更多的宗教師,社會自然能淨化。
寺院是社會的聯誼中心,信徒發心添了油香,如同拿到將來往生天堂、西方淨土的簽證,他的心裡會有希望、依靠,這是一個道德、信心匯聚的地方。
寺院的出家人是佛教的專職人員,是信徒和佛祖中間的橋樑,因此,信徒到寺院添油香,身為出家眾也要為信徒添油香,代表佛祖給他一點讚歎,給他一點鼓勵,給他一些歡喜。結了人緣,人緣裡才有財富;把歡喜給信徒,信徒才會把淨財捐獻給佛教。
(五)信徒供養
信徒有布施供養的心,但是出家眾收到信徒供養的紅包,應該抱著什麼樣的心態?因為無功不受祿,細想吾人何功何德?拿到信徒供養的錢,應該替他具名作佛事,或用於佛教事業等。我經常拿到信徒的紅包,都覺得很慚愧,不知如何感謝。後來,想出一個方法,這隻手來,那隻手轉出去,讓淨款能獲得靈活的運用。
有時信徒捐獻一萬、十萬,我可能即刻就忘記了,但是,假如他買一本書或雜誌,可能我會記得幾十年,因為他了解佛教需要文化教育來推動。所以,經典記載: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為最。」又說:「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,不及四句偈。」信徒給我們財布施,我們則要給他們法布施。
慢慢的,信徒的捐助有了代價,例如他到寺院拜拜希望獲得紀念品,布施多少錢,也希望有一張獎狀以為鼓勵,其實,這樣就變成有價,而不是無價的功德了。
有時候也有不得已的情況,像過去倓虛老法師蓋寺廟時,曾經遇到困難,於是發行獎券,五塊錢一張,讓大家共同投資,以這樣的方式把寺廟建起來。然而,這是方便法門,只能偶爾為之,不可以常常為之。
(六)素齋筵席
寺院的素齋筵席,即代辦素齋,也可以作為經濟來源之一。台灣許多素食館都是一貫道信徒所開辦的,這些素菜館給吃素的人很大的方便和幫助,可以說是一貫道對台灣佛教的貢獻。我們應該想想如何規劃經營素食,提供素食者一個服務?如:素菜工廠、素菜餐館、素菜加工……等。提倡素食,對於現在講求環保、生態的社會,必定也是一種時代需求。
不過,令人奇怪的是,佛教的素菜至今都無法煮出一個標準,不像西洋的漢堡、披薩,走到全世界那一個國家,全部都一樣。佛教界的素菜,千奇百怪,這一家和那一家的青菜煮法都不一樣,沒有統一的標準。
過去有人詬病,素菜做成葷食的樣子,或叫葷的名字,如:素火腿、素雞、素鴨等。佛教既然不吃葷,為什麼要叫葷的名字,做成葷食的樣子?其實,這是給有心食素者的一種善巧方便,一方面藉此逐漸適應素食的習慣,另一方面,在祭祀的時候,用素雞、素鴨代替葷食,滿足一般家庭祭品必求豐盛的心態。
對於修行人而言,素食的精神,主要在培養慈悲心,為了避人譏嫌,今後還是避免用這些名稱,以免失去素食的意義。
可喜的是,台灣的寺廟大都很有供養心,不怕人吃,不過,除了吃素菜,還是須要舉辦座談會、小參等種種課程,以接引信徒學佛。
(七)募化道糧
佛門裡有募化道糧的情況。像我剛到台灣時,就提倡農曆七月的盂蘭盆會,為信徒供僧的僧寶節。因為我覺得,那時候出家人普遍不受到重視,假如提倡供養,出家人受到尊重,他會自尊自重,會想到怎樣把出家人做好。
事實上,供僧不是供一時,是供長久的;不是供一餐,是供全年的;不是供一人,要供十方的;不是供現在,是供未來的;不是湊熱鬧,是供道學的。供僧,是要給予僧眾、信眾一個講習的機會;聆聽高僧大德的見解看法,可以擴大自己的理念和見解,彼此觀念溝通,交換參學心得,如此的供僧才有意義。
供僧的錢,如何報帳?這是必須徵信於信眾的。記得我們剛到台灣時,辦一本雜誌,每個月收的捐助,都要結帳:每個月印刷費多少、郵寄費多少、紙張費多少、結餘多少,都要刊登出來昭示大眾。現在,慢慢地失去公信力,容易引起一些弊端。雖然信徒抱著「錢進山門,福歸施主」的觀念,但是,信徒不問、不管,這是他客氣,我們寺院出家人不能當福氣,凡事還是得要求清楚、周全。
有的寺廟只有一個人,也急急忙忙的跟信徒募集道糧。其實,勸募道糧應由大眾道場來辦,勸募來的道糧,或者辦學、或者辦道、或者舉辦有益大眾的活動,如此,才不辜負信施。
(八)農產工產
佛教從印度托缽乞化為生,到了中國,由於社會民情風俗、氣候環境的不同而有了改變,最大的改變,就是創設「叢林」,發展出自己耕種,自食其力的農禪生活。所謂「農禪生活」是指種植樹林、種田、種菜、種茶,效法百丈禪師「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」自耕自食的精神。到了近代,太虛大師提倡工禪生活,不但務農,還可以做工。
過去在唐朝時,律宗的人反對耕種,理由是「我不吃鋤頭下的菜」。其實也不要矯枉過正,基本上,蔬菜有生長的機能,沒有心識活動,如果硬說吃蔬菜也是殺生,那是不對的。
從農禪發展到工禪,工禪就像經營佛具店、法務、法器、僧衣、僧袍……等,我們寺院不做,可以鼓勵信徒經營,幫助他流通推廣。
幾十年前,一位住在台南的鞋店老闆賣給我一雙鞋子。我問他多少錢?他說:「二十五元!」我用一雙三十元的價格向他請購。他說:「不行,你為什麼要多給我?」我說:「我不是為了你,我是為了我,因為你不賺錢,今後就沒有人肯做了。」他說:「別人都還價十五、二十元。」「還價了以後,你不做,我們就沒有鞋子穿。我現在給你三十元,你賺錢,品質改良,鞋店擴大,出家人買鞋就很方便了。」
我覺得佛門講的因緣,有時候不是現世看得到的,因緣果報,關係重重無盡,唯有相互幫助,彼此才能共成美事。
(九)標會貸款
台灣社會至今還存在「標會」的民間經濟制度,各地的寺廟也不免以這樣的方式經營寺院,甚至,不少的寺廟是靠標會建起來的,像早期的高雄壽山寺即是。有些信徒願意幫助,但是跟他化緣不好,可用標會的方式增加佛教的經濟財源。
不過,這是到了沒有辦法時的權衡辦法,等到寺院經濟穩固,就不能這樣做了。
佛光山的各分別院,都不許和信徒共金錢來往,不借貸,也不標會,如此才能清淨,別人不倒我們,我們也不會倒人家。如果把錢存到銀行,靠利息生活、養老,什麼事都不做也不好,最好是依戒律,所有的存糧不留到隔天,我們把錢布施捐獻出去,今天錢用了,明天自有明天的來,如此才會不斷精進,生生不息的努力。
(十)觀光朝聖
現在的寺院大部分都設有朝山會館、會議室、客堂等,提供來山者一個招待、聯誼的地方,這種接受朝聖參訪觀光的方式,可以增加寺院的經濟來源。它不僅是佛教聖地,只給來山者觀光而已,並且在提供飲食、住宿服務外,還具備給予佛法、人情、信心、文化、教育等等功能,更是一個心靈淨化的修行聖地。
(十一)社會事業
一般人對社會事業如養老院、孤兒院、醫院等,比對宗教還認同,例如基督教辦學校、開醫院,賺了大家的錢,大家還都讚美他們。過去,佛教徒因為沒有辦事業,常為人詬病,但現在佛教界也覺悟到要辦養老院、育幼院、幼稚園、學校、醫院等。
社會上一般人也有這樣的情況,請他蓋寺廟、參與文教弘法,不太容易,如果是蓋醫院、救濟院,便很容易勸募。因為捐錢作慈善事業,他會覺得:「我捐一萬塊,我是慈善人士。如果捐給寺廟,卻沒有人知道。」
捐錢給寺廟是很了不起的,他必定了解到文教事業的重要,對宗教信仰也有不同的看法。捐錢給慈善事業的人,此生能得好名、善名,捐給寺廟是一份功德,它是來生才有,甚至延續到生生世世,這樣的眼光比較長遠。
(十二)會員會費
把信徒組織起來成立念佛會、功德會、護法會……會員繳交會費就有收入,以此舉辦多項弘法利生事業。例如:日本的創價協會、靈友會、國際佛光會等,都是靠會員繳交會費維持。將信徒組織起來,一方面讓會員發揮所長,一方面增加會員團結的力量,佛教就會有力量。
(十三)服務專業
佛教有必要為大眾設立安寧病房以供臨終者安詳往生。為什麼?現在社會的居住環境,不允許亡者置放在高樓公寓裡,只能冰在殯儀館。亡者家人親屬雖不忍心,但也無可奈何。因此,愈來愈多佛教徒要求,希望寺院設有安寧病房,提供信徒一處安靜、安寧往生的地方。目前佛光山萬壽園即有此設備,使信徒安心,臨終者得以安詳往生。
(十四)文教化導
文教化導是指出版書刊、設立書店,社教館開辦才藝班、親子班、安親班……,設立這些文教事業,一方面因應現代社會生活結構,另一方面,也可以提供社會大眾另一種教育。
(十五)實業經營
實業經營是指像唐朝時期,佛教開立當舖、油坊、藥材店、花店……增加寺院收入,或者像大陸焦山上的寺廟,出家人擅長書畫,每有人來山參訪,欣賞歡喜者給予隨喜贊助,因此他們不須化緣,依靠這些字畫可以維持寺院經濟生活。
(十六)弘法事業
佛教創辦廣播電台、電視台,發行報紙、設立各級學校、網路資訊中心,乃至托缽行腳、園遊會、義賣、各種文物展覽……,以這種種事業弘揚佛法,多少增加一些經濟收入。
以上為佛教寺院經濟的來源,可說是「佛教經濟十六門論」,雖然各有不同,不過,更重要的是,用錢之道比來源更重要。
西元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講於佛光山台灣佛教寺院行政管理講習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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