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fe's Ten Thousand Affairs 3 - A Magnanimous Life 《人間萬事3-豁達的人生》
Scroll 2: Why We should Live - Kinds of Happiness 卷二 為何而活 快樂的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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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為何而活 ■快樂的類別各位讀者,大家吉祥!
人生各有所求,有的人一心一意追求功名富貴,有的人終其一生只希望愛情順利,有的人心裡所想無非家人平安幸福。但是人生最終的目的,應該是追求歡喜快樂,「快樂」是人生最主要的目標,只是人生的快樂也有層次上的不同,分析如下:
第一、人生最初的要求是物質生活的滿足,從物質生活裡獲得快樂。例如,吃要山珍海味,穿要綾羅綢緞,住要高樓別墅,在物用方面都要超人一等。甚至別人只有腳踏車、摩托車,我要擁有汽車;別人只有收音機,我要的是電視機;別人有家用電話,我有三頻的手機。總之,有的人總是要在物質上超人一等,並且以此為樂。
第二、有的人物質上的欲樂固然需要,但更重視精神上的富有,所以進一步要追求精神上的快樂。所謂「精神」的快樂,他要讀書,要愛情,並且講究舒適、自由的生活,更希望受人尊重,在工作、事業等各方面尤其要有很好的表現,以滿足自己的成就感,這是一種精神生活的追求。
第三、有的人不太重視物質生活,他講究的是生活的情調、氣氛,重視的是藝術的美感、品味。例如,家中要有花、有畫、有書香、有庭院;平時自己的行儀動作,都很優雅從容,自己的一舉手、一投足,都是風情萬種,講話尤其講究教養,有文士風範,他把美感、藝術,在生活中表現到極點,從中享受藝術生活的快樂。
第四、有的人即使有了前面的三種快樂,仍然不滿足,他還希望有信仰的生活。所謂「信仰生活」,就是要超越,要昇華,要求得心靈的豁達,希望能與聖賢交流往來,能與真理相應契合,所以每日在生活裡,逍遙自在,解脫放曠,不為功名利祿所拘,不為人情世故所擾,完全把自己投身在自覺覺人、自度度人的生活裡,這就是信仰生活帶來的快樂。
以上四種快樂的生活,不但分出人生的等級,也分出人生的品味。只是我們所希望的人生,不應該只是追求這種快樂、那種滿足,而是要能淨化生活,提升人格道德,要能自度度人、自覺覺他,要發揮生命的意義與價值,這才是永恆的生命,這樣的生命才能獲得真正的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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