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 Guang Buddhist Textbooks 《佛光教科書》
Volume 6: Applied Buddhism - Class 9: Upholding and Breaking the Precepts 第六冊 實用佛教 第九課 持戒與犯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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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冊 實用佛教 第九課 持戒與犯戒戒,梵語「尸羅」,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三說:「尸羅,此言性善,好行善道,不自放逸,是名尸羅。或受戒行善,或無受戒行善,皆名尸羅。」由此可知,戒是善法的初基,善法的依止處。受持戒法是信仰的實踐,佛陀於遺教中告誡弟子們當以戒為師*1,經典中也常以各種譬喻*2來說明「戒」的重要性。
佛教的戒律講究修身做人,所謂「仰止唯佛陀,完成在人格」,把人做好,修身完成,才能進一步開發內心的光明智慧,悟證最高的真理。戒律因應各種根機對象,可分為出家修道者的式叉摩那戒(六法戒)、沙彌(尼)十戒、比丘(尼)具足戒*3;以及在家五戒、八關齋戒*4;菩薩戒則適用於任何發心受持的眾生*5。
以具足戒而言,因戒品具足故名之,依性質不同可分為八類:
一、波羅夷:屬根本極惡戒,犯則喪失比丘(尼)的資格,無法再生活於僧團之中。此罪如同斷首之刑,不可復生。例如:殺人、搶劫等。
二、僧殘:是次於波羅夷的重罪,犯此罪者,如同殘廢一樣,但得於清淨大眾中,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,則此罪可除。例如:毀謗、造謠等。
三、不定:有犯罪嫌疑,但尚在懷疑判斷之中(嫌疑犯)。例如:比丘夜宿寡女家。
四、捨墮:因貪財或貪物所犯之罪,犯則罰以沒收物品,並於大眾中懺悔。例如:不法向人需索衣物。
五、單墮:捨墮和單墮都屬「波逸提」(懺悔罪),意譯:墮、令墮、能燒熱、應對治、應懺悔。乃輕罪之一種,謂所犯若經懺悔則能得滅罪,若不懺悔,則墮於惡趣之諸過。須捨財物而懺悔之墮罪,稱為「捨墮」;單對他人懺悔(於大眾前)即可得清淨之墮罪,稱為「單墮」。例如:惡口辱罵、令人鬥亂、打人傷害等。
六、波羅提提舍尼:簡稱提舍尼(悔過罪),意為向彼悔、對他說、可呵法。犯此過者,必須向其他之清淨比丘發露懺悔,是輕罪的一種。例如:飲食不當(強人所難、不如法食品等)。
七、眾學:有關生活禮儀等細則,條目眾多,應常學習,故稱眾學。屬「突吉羅」(粗魯)的輕罪。例如:食衣住行之威儀端正、身語意三業之清淨和雅等。
八、滅諍:止滅諍論所設的方法及規定*6,當大家意見不合,起爭執時,要面對面坦誠佈公,互相表白說明,解除彼此間的誤解。一旦化除爭執,事後則不可再有議論,不可背後再搬弄是非。
由上述可知,佛教講究自制修身,尊重他人,行止合乎善惡因果則是持戒,破戒猶可藉發露懺悔*7、積善結緣來化解,將功贖罪;破見(沒有因果觀念)則無可救藥,萬劫不復。
一般人以為受戒是增加束縛,其實,凡身陷牢獄,失去自由的人,究其原因,都是觸犯了五戒*8。五戒,是做人的根本道德,是倫理的基本德目,受戒在於不侵犯而尊重有情眾生。所以受持五戒,就是守法的表現。
由五戒再擴而充之,有十善戒*9,可概分為身、口、意三業。意業為身、口二業的根本,因此受持五戒,遵行十善法,應從心(意)出發,以止惡行善的戒行來達到自心的清淨,同時也帶給他人和平、尊重。菩薩戒則是聚集持律儀、修善法、度眾生等三大法門的一切佛法;不僅要消極的不作惡,更要積極的修一切善,乃至遍學一切佛法,以救助無量的眾生。
世間的校規、法律是來自外在的約束,屬於他律;佛教的戒律則是發自內心的自我要求,屬於自律,受持者皆為自願求授*10。持戒是設身處地,將心比心,為他人著想,而自願受持的「自通之法」。
有人認為受戒難免會犯戒,不受戒就不會有犯戒的擔憂。事實上,受戒縱使犯戒,因為有慚愧心,懂得懺悔,罪過反而比不知懺悔者輕。不受戒並不表示做錯事就沒有罪過,犯了過失,一樣逃不過因果的報應;好比一個人不懂得國家的法律,觸犯了國法,仍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律藏中有些戒條是佛陀因應印度的社會風俗習慣而定,並不適合應用在中國。佛法的戒律具有寬容、自由的精神,在守持戒律時,應當把握戒的基本精神,以饒益有情為本,不拘泥於形式化的戒條,因應時代,與時俱進,發揮安頓身心、淨化社會的功能。
現代社會需要積極為善的佛教,我們應該規範出人間化的戒法,視八正道、四攝法、六度萬行、饒益有情為真正的戒律。人間化的戒律,一方面固然消極的規範身心,止惡息罪;一方面更應該積極廣修善行,廣作善事。唯有依循人間佛教,受持菩薩道的戒行,才能讓佛光普照,法水長流。
【注釋】
*1 《遺教經》:「於我滅後,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(戒),如闇遇明,貧人得寶,當知此則是汝大師。」《四十二章經》:「弟子去離吾數千里,意念吾戒,必證道果,在吾左右,意在於邪,終不得道。」
*2 戒的譬喻:戒如良師,指引我們的人生方向;戒如軌道,規範我們的身心行止;戒如城牆,幫助我們抵禦五欲六塵盜賊的侵襲;戒如水囊,滌去我們的塵垢熱惱;戒如明燈,照亮我們的前途光明;戒如寶劍,斷除我們的貪心慾念;戒如瓔珞,莊嚴我們的道德人格;戒如船筏,度脫我們到達涅槃的彼岸。
*3 出家戒包括:(一)沙彌(尼)戒,即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、不塗飾香鬘、不歌舞觀聽、不坐臥高廣大床、不非時食、不蓄金銀寶。(二)式叉摩那戒是沙彌尼在受比丘尼戒前,必須先修學的六法戒,二年之內戒行清淨,方能受持比丘尼戒,這一段期間稱為「式叉摩那」。六法戒為不殺畜牲、不偷三錢、不摩觸、不小妄語、不飲酒和不非時食。(三)比丘(尼)戒又稱具足戒,因與沙彌(尼)所受十戒相比,戒品具足,故稱具足戒。佛陀希望僧眾藉由戒律的規範,以養成足堪住持佛法,成為人天師範的僧格,使正法得以久住,佛法長存。《四分律》載,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條,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條。
*4 親近承事三寶的在家優婆塞、優婆夷,於皈依三寶後,首應受持五戒,再進一步受八關齋戒。八關齋戒指在一晝夜間守持出家的八條淨戒,即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妄語、不淫、不飲酒、不著香花鬘香油塗身、不觀聽歌舞、不坐臥高廣大床,及不非時食一齋。
*5 菩薩戒是眾生本自具足的,既是本具,而今求受,只是將本具的戒德加以長養薰發,故說增上,而非新得,只有受法而無捨法。菩薩戒的每一戒均為無盡戒,故受持菩薩戒的功德,難以比喻。菩薩戒包含了防非止惡的「攝律儀戒」(大小乘一切戒律均攝護之,使斷絕一切諸惡),勤修善法的「攝善法戒」(總攝一切諸善功德,修行一切善事)及「饒益有情戒」(廣度無量無邊的一切眾生)。
*6 裁斷僧團之諍論有七種法,又作七滅諍法、七止諍法。即:
(一)現前毗尼,又作面前止諍律。使起諍之雙方對決於現前,或於現前引證三藏之教法而決之,或於現前引證戒律之制條而決之。
(二)憶念毗尼,又作憶止諍律。即諍議罪過之有無時,質問犯人記憶之有無,若無記憶則免之;但僅限平生為善,以善知識為友者。
(三)不癡毗尼,又作不癡止諍律。犯戒者若精神異常,待其治癒,羯磨而令悔其罪。
(四)自言毗尼,又作自發露止諍律。比丘犯罪時,令其自白,始治其罪。
(五)覓罪相毗尼,犯人不吐實,陳述矛盾時,舉示其罪狀,盡形壽令持八法,不得度人或受人依止等。
(六)多人覓罪相毗尼,互相諍議而不易裁決時,集有德之僧,依多數而決是非。
(七)如草覆地毗尼,鬥訟者互悟其非,如草之伏地,共至心發露,相道歉而懺悔。
*7 佛教的懺悔方式有:眾法懺,謂於四人以上之僧中所行之懺悔法。對首懺,謂面對師家一人而行懺悔。心念懺,謂對諸佛菩薩,以心念懺悔。懺悔時,於佛前恭敬合掌禮拜,口中誦念懺悔文以行懺悔;亦可至寺院參加法會懺儀,如近世通行之懺法有梁皇寶懺、水懺、大悲懺、藥師懺、地藏懺等。茲略述之:(一)梁皇寶懺,於滅罪、消災、濟度亡靈時,常延僧虔修此懺。(二)水懺,又稱慈悲三昧水懺,眾生依此懺法至誠懺罪,以消釋宿世冤業。(三)大悲懺,又稱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,係根據大悲咒而作之懺法。(四)藥師懺,又稱藥師三昧行法,凡消災延壽之法事,多禮拜此懺。(五)地藏懺,又稱慈悲地藏懺法,凡報親恩或祈父母冥福之法事,多禮拜此懺。
*8 五戒為:
(一)不殺生:不侵犯他人的生命,進而尊重他人生命的自由。
(二)不偷盜:不侵犯他人的財富,進而尊重他人財產的自由。
(三)不邪淫:不侵犯他人的名節,進而尊重他人身體的自由。
(四)不妄語:不侵犯他人的名譽,進而尊重他人名譽的自由。
(五)不飲酒:不侵犯自己的理智,從而不侵犯別人,並尊重自他身心健康的自由。
*9 十善戒如下:
(一)身三業: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。
(二)口四業:不妄語、不惡口、不綺語、不兩舌。
(三)意三業:不貪欲、不瞋恚、不邪見(不愚癡)。
*10 無論出家、在家,奉持佛陀教法者,必須誓願遵守戒律,且應依循一定的儀式受持,稱為「證盟授戒」。一般而言,授戒次第可分為十二門,即:(一)開導;(二)三皈;(三)請師;(四)懺悔;(五)發心;(六)問遮;(七)授戒;(八)證明;(九)現相;(十)說相;(十一)廣願;(十二)勸持。
【習題】
一、試述戒的意義及內容。
二、具足戒的八種類別,意義何在?
三、戒律與法律有何異同?
四、試述持戒的功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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