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 Guang Buddhist Textbooks 《佛光教科書》
Volume 8: Buddhism and Study about the World - Class 19: Buddhism and Etiquette Standards 第八冊 佛教與世學 第十九課 佛教與禮俗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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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冊 佛教與世學 第十九課 佛教與禮俗規範禮俗是一個民族約定俗成的文化,其形成往往受到民間風俗習慣的影響,或因宗教信仰而日久成俗。例如,佛教傳入中國後,不但深入民間,融入生活,自成一套婚喪喜慶的儀禮規範,而且對於中國民間流傳的男婚女嫁、八字算命、沖喜、冥婚、哭墓、看風水等迷信色彩濃厚的民間習俗,無形中也發揮了移風易俗的功用。
首先有關婚嫁的禮俗,佛教鼓勵青年男女到寺院舉行佛化婚禮*1,以信仰為力量,期許彼此遵守承諾,互相尊重與包容,攜手建立健全的佛化家庭*2。
在生兒育女方面,佛教認為眷屬都是有緣來相聚,身為父母者,平時就要有健康的心理及端正的行為;尤其在母親懷孕後,更要培養善因良緣。因此,父母於平素禮佛誦經、聽經聞法、樂善好施、長養慈悲善根,具足清淨福慧的身心,將來子女出生,其肉體與精神必能受到父母良好性格遺傳的影響,這就是最好的胎教*3。
孩子一旦出生,可以參考具有佛教意義的詞語命名;彌月時可至寺院禮佛,甚至舉行寄名禮*4,過寄給佛祖,作為將來皈依三寶的因緣,並以素齋供眾,切忌殺雞宰豬,大宴賓客,或為滋補母體。因為飛禽走獸雖是畜生,同為有情生命,應給予尊重,若為口腹之欲,恣意宰殺,令彼子母離散死亡,結下怨仇,自己也難以獲得安樂幸福*5。
子女成年後,可參加寺院舉行的成年禮*6,亦可自行誦經禮佛回向。尤其,佛化家庭最好能從小就確立孩子的佛教信仰,儘早皈依三寶,如《雜阿含經》卷三十六說:「我見眾生主懷妊之時,我即教彼,為其子故,歸佛、歸法、歸比丘僧;及其生已,復教三歸;及生知見,復教持戒。」
有生必然有死,生、老、病、死是人生必經的歷程,一般民間基於「生死事大」,或為顯示身分地位,一旦眷屬親人過世,往往極盡鋪張浪費,例如出殯時安排電子音樂、花車、遊街、哭墓等;甚或迷信看風水、堅持土葬、擇日、死後八小時內不能入殮*7、焚燒紙錢紙屋等,這些迷信與執著不但絲毫無益於亡者,對於眷屬的精神物力更是一大耗損。
佛教認為喪葬儀禮貴在真心誠意的悼念,尤其應當重視臨終關懷*8,讓亡者平靜安心尊嚴的往生,讓家屬儘快平復哀傷的情緒,正常生活。因此,佛教主張火葬*9,不求奢華;入殮時不一定用豪華棺木,或特置新衣、壽衣、珍寶等;佛事法會應當力求莊嚴而不繁瑣,最好參加寺院的隨堂超薦*10,或是配合親朋好友的時間,共聚一堂,為亡者念佛致意,並不一定要經過頭七、二七乃至七七等重重祭拜儀禮。尤其,佛教主張真正對亡者有意義的緬懷是讓他遺愛在人間,例如為他布施,護持文教事業;為他出書,發揚其精神理念;成立基金會、獎助學金,乃至器官捐贈等。這些作為,不唯利他,更是亡者往生善道的資糧。
關於喜慶方面,民間慶賀壽誕的方式很多,有人大宴賓客,有人唱歌跳舞,有人請戲班敲鑼打鼓,總不離喧譁吵鬧,反而失去慶生的意義。佛教並不主張過生日,因為生日正是母親生產受難的日子。因此,佛教徒可於母難日誦經禮懺,或參加寺院舉行的報恩法會、大悲懺法會,乃至打齋供眾*11、助印佛書、布施供養等。如果真要為自己作壽,應在六十歲以上,之後每逢十年再過壽,如七十歲、八十歲、九十歲等。過生日最好能團體舉行,集合同一年齡的壽星,定期供佛齋僧*12;若宴請親友,最好不設葷席,不收賀禮,以莊嚴節約為原則。
此外,一般的喜慶,如喬遷、新居落成、開工破土、開張、開市、佛像安座,乃至新車啟用等,可請法師舉行灑淨儀式*13,至誠誦念大悲咒,以楊枝淨水蕩滌壇場,以期消災增福。就職、頒獎、開會可依佛教儀式,於會場安設佛像,唱三寶頌,禮請法師開示,也可以選擇寺院講堂為會場,既莊嚴又方便。
總之,佛教主張禮俗規範應以不虛榮、不執著、不舖張、不迷信為原則。尤其,佛教徒應將信仰融入生活之中,讓佛教生活化,生活佛法化,有佛法指導的人生,必然時時心安,處處自在。
【注釋】
*1 佛化婚禮多在佛寺中舉行,禮請有德高僧福證。詳見《佛教‧儀制‧佛化婚禮》。
*2 「佛化家庭」的內容包括:家庭教育、職業選擇、人我關係、養生之道、養老之道、修行之道、佛堂佈置、居家圖書館等,一切生活行事都以佛法為依歸,如此必能建設一個幸福美滿的佛化家庭。詳見《佛教‧儀制‧佛化家庭》。
*3 〈普門品〉云:「若有女人,設欲求男,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,便生福德智慧之男;設欲求女,便生端正有相之女,宿植德本,眾人愛敬。」
*4 過去民風未開,醫學常識不發達,嬰兒死亡率高,因此一般民間時興將孩子寄名給神明,以求長壽。現代佛教徒也可以在子女彌月時,為他舉行「寄名禮儀式」,寄託佛祖名下,讓子女從小就與佛祖結下緣份,做為將來進一步認識、信仰三寶的因緣。
*5 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說:「是閻浮提人,初生之時,不問男女,或欲生時,但作善事,增益舍宅,自令土地無量歡喜,擁護子母,得大安樂,利益眷屬。或已生下,慎勿殺害,取諸鮮味,供給產母,及廣聚眷屬,飲酒食肉,歌樂絃管,能令子母不得安樂,不得利益。如是之人,見安樂故,便合設福,答諸土地,翻為殺害,集聚眷屬,以是之故,犯殃自受,子母俱損。」
*6 表示一個人或一群人已長大成人,而得到社會認定的一種儀式。今日佛教以年滿十八歲的青年男女為對象,舉行成年禮,即是希望藉由莊嚴隆重的佛教祝禱儀式,令參禮者體認到成人的真正意義,進而肩負起對自己、家庭、社會的責任。
*7 過去農業時代,一般人在外求學、工作時,如逢家中有人往生,不能即時趕回,引以為憾,因此有「八小時以內不入殮」之俗,以便讓親人見亡者最後一面。另有一說,為恐亡者神識尚未離去,或可甦醒,定八小時為最後等待時刻。凡此皆為權宜,不必執著。
*8 對於臨命終者,家屬應當保持冷靜,不宜哀號大哭,令其不捨,可禮請法師、蓮友勸說往生淨土,並安置佛像引導念佛,家屬及親友可輪班念佛,二六時中佛號不斷。親人往生後依佛教儀式入殮、火化、安位,靈骨可奉安於寺院,一切以簡單隆重為要。
*9 佛教主張火葬,一則不要讓死者和活人爭地;再者,火化後的靈骨,清潔不占空間,更省去撿骨、移墳的不便,利人利己。
*10 為救拔亡靈,使其超脫苦難,請僧為亡者誦經拜懺,稱為超薦。隨堂超薦乃於寺院舉行念佛共修,或例行法會時隨堂舉行的超薦法會。
*11 寺院舉辦法會之際,信徒出資齋請與會大眾,藉之廣結善緣,稱為打齋供眾。
*12 以花果時饈等物列置佛前,是為供佛;以飲食供養僧侶,是為齋僧。據《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》所載,凡誠心、歡喜供養佛者,必得安樂、大福德等,並迅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*13 即透過以真言加持的甘露法水遍灑的儀式,令所在處及人、事、物悉清淨無礙。
【習題】
一、何謂禮俗,其形成因素為何?
二、佛教在婚嫁方面有何禮俗規範?
三、佛教對喪葬儀禮有何主張?
四、佛教對喜慶的禮儀規範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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