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ddhism Series 4 - Disciples 《佛教叢書4-弟子》
1. China - Rejuvenating the Northern Wei Buddhism Venerable Master Tan Yao 壹、中國 ■復興北魏佛教的曇曜法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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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中國 ■復興北魏佛教的曇曜法師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西元四四六),太武帝下令廢佛,佛教一片凋零。續後七年,主事者崔浩、寇謙之及太武帝相繼去世,佛教的復興事業始出現一線生機,而實際擔任復佛重任的沙門統正是曇曜法師。由於他積極致力復興佛教事業,北魏時代佛教盛行的基礎因而確立。
在各種復佛事業中,曇曜所開鑿的雲岡石窟,其石雕佛像和石窟內雕飾之奇偉,可謂當世之冠,也是中國佛教藝術史上燦爛的奇葩。而他所確立的「僧祇戶」、「僧祇粟」和「佛圖戶」制度,不僅改善當時的經濟生活,更是經濟史上的一大貢獻。
出家持戒 不動心志
曇曜法師,北魏僧,籍貫、生卒年均不詳。《續高僧傳》裡描述他:「少出家,攝行堅貞,風鑒閑約。」年少出家的曇曜堅守戒律,節操高拔,深得太子拓跋晃(恭宗)的知遇和禮敬。
當時北魏太武帝聽從宰相崔浩、道士寇謙之的意見,欲崇儒教、道教,大事排佛,彈壓沙門。一回,太武帝出兵至長安,見地方寺院有弓矢、矛盾、釀酒用具、密室及州郡長官富豪所託寄物品等,即懷疑佛門有不清淨行為,加上崔浩趁機進言鎮壓,太武帝因而斷然下詔,誅盡長安所有沙門,焚燒寺院,毀棄佛像。舉目所見,盡是殘經敗卷,滿目瘡夷,一時北魏頓成人間地獄。《高僧傳》形容此時的情況:「偽太平七年,遂毀滅佛法,分遣軍兵燒掠寺舍,統內僧尼悉令罷道。其有竄逸者,皆遣人追捕之,得則必梟斬,一境之內無復沙門。」
在此風聲鶴唳的情況下,許多僧人紛紛還俗以免慘遭殺害。太子唯恐曇曜遭到不測,一再勸誡他明哲保身,並要求他還俗以為朝廷所用。然而曇曜道心堅固,誓守沙門生活,暗中還將法物、法器帶在身邊,因而贏得時人的欽佩與讚歎。
復佛事業 直下承擔
太平真君九年,寇謙之去世;十一年,崔浩因濫用權力,導致親眷、部僚百餘人滿門遭滅;隔兩年,太武帝也為其官宦宗愛謀弒。三人相繼身亡,原應給予佛教復興事業帶來契機,然因宦官宗愛的離間,太子早在真君十年即已憂憤而死,因此,遲至真君十三年十月,太子之子文成帝(拓跋濬)即位,復佛事業才得以開始。
真君十三年十二月文成帝下詔表示,佛教有助於王政的建立,增益仁智的善良本性,袪除邪惡,明辨真理。所謂上有好者,下必甚之,加上當時人民親見崔浩滿門處死,太武帝暴斃,及僧亮開示因緣果報的道理,而深感因果昭然,加速佛教的復興。
文成帝下詔後,便准許各州郡縣、都邑各設一座寺院,並且只要有鄉里出示良家出身、德行端正的證明,都允許成為沙門。此外,詔書又明示出家人必須勤於教化,摒惡行善,盡力於佛教的復興。
廢佛期間隱於山中的曇曜,此時也被召回京中,協助「道人統」(中央所設立統治、監督寺院造像、法會、度僧等之最高掌管者)師賢大師(罽賓國師)進行復佛的工作。在「監福曹」(中央統治及監督佛教教團的機構)和「僧曹」(地方州郡設立管理佛教事務的官衙)這些僧官的監督下,僧眾受國家委託,擔任教化民眾的責任。
西元四六○年,師賢大師圓寂後,曇曜承其志業,繼任「沙門統」(道人統改名),成為整個復興運動的中心人物。
燦爛輝煌 建窟祈願
曇曜的復佛事業中,首推雲岡石窟的營造最為燦爛輝煌。他在平城西方武州塞的狹谷石壁上,開鑿佛教石窟。其中包括道武帝以下至當今皇帝,分別置於十六至二十等五所窟殿,每一窟高二十餘丈,約可容納三千人;而每一窟內的佛像高有六十或七十尺,雕飾奇偉特秀,型態莊嚴偉岸,神情各不相同而栩栩如生。第七、八窟中描繪佛陀的前生到成佛、說法等情形;第五、六窟則取材自《維摩詰經》、《法華經》、《金光明經》等大乘經典,氣勢之磅,令人歎為觀止。
其中,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石窟中少數的「造像銘記」,這是造立佛、菩薩像的祈禱發願文,內容首先祈願帝室和國家隆盛安泰,祈願造立者的解脫,最後祈願同鄉道心增進,並刻上「太和七年(西元四八三)八月三十日」及村中善男信女五十四人姓名,可知雲岡石窟的開鑿並非獨賴帝室和國家之力,而是集合民間力量創作而成,此點尤為難能可貴,並且深具意義。
雲岡石窟的建造,在中國建築藝術史和佛教藝術史上,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。
佛法教化 安定民心
曇曜復興佛教的另一項功績是經濟上的成就。
由於當時佛教團體急速增加,佛教事業不斷發展,人力與淨財出現短絀的現象。另一方面,北魏強迫齊地降伏的漢人遷移到平城附近居住,政府當局以農奴待之,給予百般苛役。這些漢人心中原存不滿,加上被視為農奴,受到胡族朝廷的監視,又苦於凶年、饑饉,於是不斷出現反叛的怨民,致使社會隱藏一股危機,曇曜不僅注意到這些問題,並且費盡心思,謀求解決之道。
曇曜首先將這些被視為累贅包袱的齊地漢人,移到自己統轄的「僧曹」之下,藉佛法教化的力量,給予引導、教育,鼓勵他們振興農業,參與社會公益及佛教的福利事業。這些人每年繳納六十斛粟糧給僧曹,稱之為「僧祇戶」,所納的粟糧則為「僧祇粟」。這些糧食儲存下來,平時可以活用,作為資助百姓的融資,遇到荒年,更可以供作賑災解厄的資糧。
實行的結果,僧祇戶日漸增加,豐富的僧祇粟使得融資更為快速,財源因而大增。將這些淨財運用在佛教各項事業上,佛教社會教化的功能也因而日益活絡。
此外,曇曜成立「佛圖戶」,藉由佛教的教化,對於叛亂的重犯、俘虜、投降者施以輔導、管理,以他們的勞力為寺院清掃或耕作,此引用自律部所提的「淨人」(雜役勞務者)和「園民」(田園耕作者)制度。他們不僅興隆三寶,並且經由佛門勞動作務的潛移默化,也使得心靈逐漸淨化,乃至為己修福修慧,植種善根。曇曜這兩項措施,不僅改善當時的經濟,也為社會民心注入一股安定的力量。
疑經譯經 隆盛佛教
北魏時代「疑經」風氣盛行。所謂「疑經」,根據僧祐律師《出三藏記集》所解:「模仿漢譯經典,作偽經或飾虛構之說,亂經典之真善者。」因太武帝下詔廢佛,許多經典都遭焚毀,即使偶存零星數卷,也都是斷簡殘篇,不足為庶民所歸信。
曇曜一方面向民眾宣揚佛法,致力使民間信仰與傳統文化相融合,一方面也積極邀請沙門大德,於雲岡石窟通樂寺共同譯出《入大乘論》二卷、《淨度三昧經》一卷、《付法藏因緣傳》四卷等。這些疑經雖非真經,然而內容卻融合中國文化、思想、民俗等,明白易解,廣為人民所接受,因此提供人民心中信仰的安定力量,並且對於傳播佛法,提供有力的研究方向。
其中《淨度三昧經》內容提及受齋戒者可得善神守護,如法實行能增福延壽,升天獲福,此為廣大庶民在修學佛法上,開闢一條人天增上道,也正符合當時情況所需。經文並云:「人民依沙門,沙門依佛,佛依人民。人民若依於沙門,得若干種福。」此則引導民眾以沙門為依歸處,修慧增福,行於聖道。經中亦明白揭示,不知精進於佛道之沙門與白衣弟子,為遭逢毀佛的原因之一。此對規範僧俗二眾,守持戒律助益頗深,亦可見出曇曜致力復佛的方向。由於此經通俗淺近,很快盛行於民間,使得百姓樂於信受佛法,而使佛教呈現重建後急速發達興隆的盛況。此外,《付法藏因緣傳》則明示教法東傳歷史的可考性,並且昭示傳燈來由,法藏住持不絕。在人心惶惶的時代,此經無疑提供人民心靈依歸的力量。
曇曜一生處於風雲變幻的時代,然而他以大無畏的氣度,展開一連串復興佛教的工作,無論在政治、經濟、教化、藝術或譯經,都將佛教帶向復甦、繁榮的景象,可謂為北魏復佛的一代法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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