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ddhism Series 6 - Schools 《佛教叢書6-宗派》
Abhidharma School - The Sutras and Commentaries of the Abhidharma School 俱舍宗 貳、俱舍宗的經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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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宗 貳、俱舍宗的經論一、《俱舍論》
俱舍宗主要的論典是世親菩薩依「諸法無我印」所造的《俱舍論》,今略陳其梗概如下:
(一)名義
《俱舍論》,全稱為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(Abhidharmakosa-sastra)。阿毘是對;達磨是法;俱舍是藏的意思。所以,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可譯為《對法藏論》。
「對法」是指對於佛經中所說的言教,如涅槃、四諦等法,加以考察、推論的意思。換句話說,是由各種角度來探討佛陀言教的一種方法。藏則有包含、依據二義。包含,是說本論可以含攝其他經論要義;依據,是說本論是根據多種經論的思想和理論所創作的。
(二)內容
《俱舍論》的內容,在《光記》裡說「採六足之綱要,備盡無遺;顯八蘊之妙門,如觀掌內,……。故印度學徒號之為聰明論。」
《俱舍論》的組織極其縝密而不繁雜,全書有三十卷,分為九品:一、界品;二、根品;三、世間品;四、業品;五、隨眠品;六、賢聖品;七、智品;八、定品;九、破我品。古來為了記憶方便,作有一偈概括之:「界二根三世間五,業六隨三賢聖四,智二定二破我一,是名俱舍三十卷。」前八品是論述自宗要義,最後一品則是闡明一切法無我的道理,兼破他宗之義。前八品又可分為總論和別論二部份,其中界、根二品總論有漏、無漏諸法,是迷悟的總論;其餘六品則別論有漏、無漏諸法,為迷悟的別論。
在總論有漏、無漏法中,初〈界品〉是論述諸法的「體」;後〈根品〉是論述諸法的「用」。而在別論有漏、無漏法中,初〈世間品〉以下三品分別論述有漏果、有漏因、有漏緣(相當於四諦中的苦、集二諦);後〈聖賢品〉以下三品則分別論述無漏果、無漏因、無漏緣(相當於四諦中的滅、道二諦)。
(三)三世實有說
本論根據經證和理證主張「三世實有,法體恆存」。意思是說,一切有為法、無為法,都恒存於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,絕不會有所間斷。第一的經證有二,即:
1.《雜阿含經》卷三云:「若無過去色者,多聞聖弟子無不顧過去色;以有過去色故,多聞聖弟子眾不顧過去色。若無未來色者,多聞聖弟子無不欣未來色;以有未來色故,多聞聖弟子不欣未來色。」
2.《雜阿含經》卷八云:「有二因緣生識。何等為二?謂眼色、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。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。」
第二的理證也有二點根據,即:
1.有境理:引「以識起時必有境故」說明心法的生起,必須要有所緣境;而在六識中,意識遍緣三世,因此三世必為實有。
2.有果理:引「已謝業有當果故」說明沒有過去的業,即沒有未來的果報,所以過去業為實有。
如上所說,三世法體是實有的,而三世的名稱,由何而來?古來有四種說法:
1.法救的「類有異」說,主張三世諸法唯有形類的區別,而實質相同。
2.妙音的「相有異」說,主張諸法行於世時,如果住於過去世時,正與過去相和合,即名過去法;與現在相和合,即名現在法;與未來相和合,即名未來法。
3.世友的「位有異」說,主張三世是依法的作用位而定,並非本體有差異。即法未作用時,名為未來;正在作用時,即名現在;已作用時,名為過去。
4.覺天的「待有異」說,主張諸法行於世時,前後相待,而立名有異。如一女人名母名女。
世親對此四家之說加以批判,認為世友的說法為最善,即諸法作用未起,名為「未來」;正在作用時,名為「現在」;作用已滅,名為「過去」,並非本體有所不同,而且無論是現在法、未來法、過去法,其本體是存在而不失的。
二、諸經論
此宗除了以《俱舍論》為主要論典外,其他所依據的經典有四阿含,論典有七論、《大毘婆沙論》、《阿毘曇心論》、《雜阿毘曇心論》等。四阿含,即:《長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、《雜阿含》、《增一阿含》等。
阿含,是梵文agama的音譯,也譯作阿鋡、阿笈摩。意譯為法歸、無比法、傳教等。意指傳承的教說,或結集教說的經典。
其中,《長阿含》的經文長廣,《中阿含》的長度適中,其他二阿含經文較短。又《雜阿含》結集同類旨趣的經典,《增一阿含》依法數的次第,自一法乃至十一法分類輯成。阿含經含攝的內容豐富,如四諦、八正道、十二因緣、緣起、無常、無我、五蘊、四禪等,為初期佛教的基本教義。
四種《阿含經》的傳譯如下:
1.《長阿含經》二十二卷,後秦佛陀耶舍、竺佛念共譯。
2.《中阿含經》六十卷,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。
3.《雜阿含經》五十卷,劉宋求那跋陀羅譯。
4.《增一阿含經》五十一卷,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。
七論,是指說一切有部的根本七論,稱為一身六足。一身,為《發智論》,異譯為《八犍度論》。此論義門完備,法門最廣,喻之以身,稱為「身論」。六足,是《集異門足論》、《法蘊足論》、《施設足論》、《識身足論》、《品類足論》、《界身足論》。以上六論義門稍狹,稱為「足論」。又六論中的前三論造於佛世,後三論則為後代論師的作品。
1.《集異門足論》 舍利弗造,二十卷。以注釋《長阿含經‧眾集經》的內容為主,解說一法至十法的各種佛教術語,可說是說一切有部《阿含經》的延伸。
2.《法蘊足論》 大目犍連造,十二卷。此論選取《阿含經》中的二十二種主要教說,逐一加以解釋。每種教說的解釋均單獨成篇,與南傳上座部的《分別論》有共通之處。
3.《施設足論》 大迦多衍那造。主要敘述《長阿含經‧起世經》的思想,詳細論證、分析《阿毘達磨》的宇宙觀、世界觀,是一切有部中期出現的論著。
4.《識身足論》 提婆設摩造,十六卷。主要是對心識活動的分析,與上座部的《界論》相通。
5.《界身足論》 世友造,三卷。說明識心與肉身相應具足,應如法修行。論中對於「心」及「心的作用」,作了詳盡的分析。是說一切有部的理論基礎,與上座部的《發趣論》相通。
6.《品類足論》 世友造,十八卷。本論條貫義理,收攝一切法,周圓滿足而不亂。論中提到的五位、九十八隨眠等,是有部獨特的理論。
7.《發智論》 有二漢譯本:一是玄奘譯的《發智論》二十卷,二是僧伽提婆和竺佛念共譯的《八犍度論》八十卷。這兩種譯本在記述形式和名相概念上,都各有不同。此論在《大智度論》中名《發智經》,在《婆藪槃豆傳》中稱《發慧論》。其內容主要是將經中所有要義,用種種阿毘達磨形式加以解釋,如釋義、分別法門、抉擇性相及破除異說等。在各種阿毘達磨中,此論最為詳細。全書共分為八蘊,即:染、結、智、業、大種、根、定、見等八種及四十四納息(品),全面闡述說一切有部的基本觀點,兼論當時部派佛教之間諍論的各類問題。
8.《大毘婆沙論》 有部諸論師造,為《發智論》的注釋書,廣明法義,備列各種異說。為部派佛教教理的集大成者。毘婆沙,梵文vibhasa,意譯為廣說、廣解。內容收集諸論師對說一切有部佛教根本聖典《發智論》的注解,有系統地總結說一切有部的理論主張,並對大眾部、法藏部、化地部、飲光部、犢子部、分別說部以及數論、勝論、順世論、耆那教等觀點,進行批駁。
以上八論,除《施設足論》缺譯外,餘皆為唐代玄奘大師所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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